看到秦朗身上的伤疤,林薇掩嘴倒抽了一口气。
她不知道眼前这男人到底经历过什么,身上这大大小小的伤疤,没有一百少少也有八十。
鞭刑吗?
“吓到了吧?”秦朗有些自嘲的口吻道:“这,就是我不敢轻易在别人面前赤膊的原因。你没被吓的直接逃跑,算是大胆的。村里的小孩被我吓过一次,之后老远看到我就哭,还有不少家长吓不听话的孩子,说不听话就带来见我。特么的,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却极强。”
“这……是谁打的?”听了秦朗的自嘲,林薇没由来的心疼,当然这只不过是唤醒她女性天性的母爱保护欲。“当时……应该很疼吧?”
“疼,起码能告诉我活着。”秦朗把衬衫穿回,“不聊过去那些不开心的事儿了,有吃的不,随便对付几口。”
越有故事的男人越吸引女人,越不提及过去就越能吊别人胃口。
求知欲,这是人类通病,林薇很想很想多了解了解眼前这个身上满是伤疤的男人。“你……是道上的?”
“不完全是,不过也算是半个江湖中人。”秦朗一口灌下半大杯红酒,“我十六七岁就在桑拿城上班,当过门童,当过按摩师,也当过经理,不过这经理职位是用伤换来的。
肩胛上后那条最长最深的刀疤,是替老板挨的,伤好之后,就当上了桑拿城的经理。
没过多久,老板醉驾撞了人,我替他扛了事,下场就是进去两年。
被撞的人是那一带有钱人的亲戚,所以我在监狱天天被人特殊照顾。刚开始还只是拳打脚踢,我忍了。
后来开始动真格了,锋利的牙刷,尖尖的木片,都往我身上招呼。
也就是那时,我意识到一昧的隐忍,最后恐怕连死了都不会有人可怜。
所以,我从胸前被划一道口子那刻起,不再隐忍。
事实证明,古人言一点都没说错,人善绝对会被人欺。于是乎,我一个人单挑整个监狱,天天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一年后,监狱里的大哥什么的,再狂看见我也得面壁。”
林薇听了秦朗的自传后,再次掩嘴震撼。她难于想象,一条羊被逼成狼这过程,到底有多艰难。如果是她,恐怕早就放弃生命了。
“后来呢?你替那桑拿城老板扛事,出来后他没有报答你?”
“不说了,资本家就没有一个好鸟。”秦朗倒了一大杯红酒,仰头灌下。
他越是不说,林薇越是心里痒的不行。
好奇害死猫,一个女人越想去了解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之时,往往这就是要沦陷的开始——秦朗说的。
监视着套房里一举一动的男人,跟身后的得力助手说道:“这家伙说的话,你觉得可信度有几分?”
“看样子不假。”得力助手扶了扶镜框,“听他的口气,对资本家充满仇视,应该是替那老板扛事后不但没有奖励,可能还被寒了心。老板,恐怕你就算想报答他,他也未必会领情。一个敢跟整个监狱死磕的人,肯定有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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