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每遇大事有静气,这话纯属扯淡,人都是有脾气的,沈平作为局长,维护治安是他的本分,但陶家蹬鼻子上脸,屡次惹出团体事件,这就碰了沈平的逆鳞。
你拿豆包不当干粮吗?还是觉得沈平手中的刀不快?
回到办公室,沈平静下心来开始处理公务。
整整一下午,吴秘书那边也没消息,沈平知道,在山里找点东西,比大海捞针容易不了多少,但只要没被人捡走,早晚有找到的时候。
等到夜幕降临,沈平刚要放下手中笔,电话响了,他随手拿起来问道:
“我是沈平。”
“小沈啊,我是牤市老张!”
沈平一下站了起来,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张局,请问您有什么指示?”
“明天抽空来一下市里,有些工作要跟你沟通一下。”
沈平放下电话,心里有点狐疑,张副局长话里有话,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电话又响了,沈平心不在焉拿起电话:
“沈局,枪找到了,我们马上往回赶。”
沈平看了一眼窗外,已经黑天了,这群人怎么找到的?
“沈局,山民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都没找到最后那支枪,夏风和刀明急的也下去了,这两个人有点运气,刚一到半山坡,刀明就看见长枪挂在树上了。”
“赶紧回来吧。”沈平说道,转念一想,他又说道:
“把刀明放了,夏风带到局里来。”
沈平放下电话,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下好了,警报解除。
出现枪支,压力最大就是警察,至于当事人,除非跑路,否则判你几年很正常。
按照刑法,持有枪支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情节严重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沈平突然打了个激灵:
夏风和刀明这件事是不是传到牤市了?如果那边知道了这件事,绝对不会善了。
沈平在屋子里面来回溜达,这件事说大就大,说小也行,但就看执法者如何界定了。
按照规定,在境外买枪是不会触犯国内法律的,但这两个人偏偏把枪带回了国内,这就有麻烦了。
沈平突然笑了,枪是带回了国内,可第一时间他们把枪扔了,而不是藏匿起来,这样可操作的空间就大了。
沈平实在不愿看着夏风这个年轻人因为这件事吃官司。
铁面无私说的是包拯,现实中,执法者法外容情的事情多不胜数。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有人敲门,坐在椅子上假寐的沈平坐直了身子。
吴科长领着夏风走了进来。
沈平故作严肃地说道:“东西是找到了,但毕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有些事情…”
夏风插话道:“枪是我买的,责任都在我一个人身上。”
“沈局,我像丧家之犬一样来到瑞宁打拼,生活刚刚好了一点,就有人看不惯,非把我置于死地不可,我还不能反击了?”
沈平盯着夏风,半天没说话,他看得出来,夏风有点激愤。
沈平一回头:小吴,你去忙吧,把整个过程写清楚,材料做扎实了。”
等吴科长走出办公室,沈平平静地问道:
“什么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