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电影公司刚刚成立,一开始的主业还在投资拍片上,加上又有陈紫晨背后的资源,自然对本港的电影行业的一些动态非常了解。
《霸王别姬》这部电影的投资方主要为香港这边的汤宝电影公司,但是,不可避免的,他有了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的参与,而拍摄更是全程在内地进行,导演又是内地人,就连演员和整个制作过程的参与者也大多是内地人。
加上汤宝电影公司的政治取向太模糊,他的老总是台湾人,但是公司却是在香港,而公司九二年开始就和内地政府展开了多项亲密的合作,可谓如鱼得水。
如此一来,问题就出现了,香港电影金像奖和台湾电影金马奖都拒绝把他作为竞赛单元的电影参加电影奖项的竞逐,香港电影金像奖的理由还比较充分一点,说《霸王别姬》不符合评委会所说的“香港电影”三个条件中的两个这样的限制,不能够参加奖项竞逐。
但是,金马奖并没有这样的限定,他的参赛条件中有一条很醒目,那就是“以华语为主要发音的影片。”这个就包括了国语,粤语,闽南语等等。
按着这个道理,《霸王别姬》是完全有资格入选的,而且,那时台湾和内地的关系在“九二共识”之后,算是有了比较大的进步地。
但是,很遗憾的是,最后台湾电影金马奖以他只接受台湾,香港和澳门等地的电影参赛,而内地的电影却由于程序上的问题暂时无法开放竞赛单元这样的烂借口拒绝了《霸王别姬》,虽然汤宝电影公司做过努力,但是金马奖最后硬把汤臣公司几乎独资的电影说成了香港和内地一半一半的形式,说这是合拍片,不属于正宗的香港电影。
或者,汤宝电影公司和其他人都只是遗憾而已,哥哥当时也并没有抱怨,甚至任何不适当的话都没有说过,但是,谁又知道,这将成为他一辈子的伤呢!
现在时间什么的还来得及,陈金记得《霸王别姬》是明年四五月份开始拍的,而哥哥则是在一月左右接到陈凯歌导演的邀请,过完年的二月就开始前北上去学普通话,虽然说后来他的普通话没怎么用上,只留下了几段戏有他的原声。
现在是十二月初,这时候汤宝电影公司已经做完了前期的工作,应该处于所谓的“组班子”时期,而陈凯歌导演应该也接手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做电影投资,在电影开拍前都可以加入进去,甚至,中期或者后期加入也不是不可以,说白了,电影上映前,谁也不是神仙,知道电影一定会大卖。
除非是那种已经大卖特卖过的电影续集什么的,一般情况下,在电影圈里,电影公司相互合作是很正常的。
陈金却记得,霸王别姬最后的全球票房达到了惊人的三千万美金,在现在这个时刻也就意味着二亿五千万港币,那可是一个超级惊人的数字。既然如此,把强哥拉进来也算是还了他一个大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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