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也是有智慧的,其中的佼佼者甚至不比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差。
“断趾”从出生到现在已经整整十个年头了,在平均寿命只有12-14年的森林狼中,它绝对有资格被唤作老狼。
除了年龄老,“断趾”还有一项值得称道的地方,它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独狼,它左前爪的趾头也是在那段艰苦的岁月中失去的。
正所谓独狼死群狼活,“断趾”能打破常理,凭一己之力活那么久,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是它足够聪明!
“断趾”很清楚哪类生物是自己惹不起的,哪类生物是自己惹得起的,唯独有一次它看走了眼,为此它付出了两根趾头的代价。
它记得很清楚,那天和今天一样晴朗明艳,它挑选的猎物则是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一手挎着竹篓,一手拿着药锄,一会儿摘朵花,一会儿拔颗草,嘴里还哼着好听的歌,和它以前捕食过的采蘑菇的小姑娘并无太多区别。
但事实证明它大错特错,这个小女孩儿不仅对危险的感知很敏锐,身手也同样敏锐,更关键的是她力气很大!恐怕比正常的成年男性还要大!
“断趾”到现在还能回忆起她的小药锄砸在自己身上的感觉,就一个字——痛!它丢掉的那两根趾头也正是被那柄小巧的药锄削掉的。
或许它和那个小女孩儿真的很有缘,时隔两年后,“断趾”又一次遇见了她,虽然她的面容已经发生了不小的改变,“断趾”却绝不会认错她那双水汪汪的琥珀色大眼睛!
“断趾”本能的想放弃这个猎物,但可惜它不是这个中型狼群的首领,它只能服从命令,这是狼群的规矩,除非它能打败原来的首领,成为新的首领。
但这是不可能的,它已经老了,而现在的首领才刚度过了五个春秋,正处于年富力壮的黄金期,它是不可能战胜对方的,除非发生奇迹。
不过,首领的命令虽然不能违背,它却能消极怠工,像个懦夫似的冲在最后面。
必须要说,胆小怯懦虽然不值得赞颂,但未尝不是聪明的表现。
看吧!那只冲的最快的蠢狼一眨眼的功夫就身首异处,被那个蓄力待发的小女孩儿一剑斩掉了头颅。
看吧!那位勇敢强壮的首领大人还没来得及秀自己引以为傲的利爪,就被一束明亮的光线杀死了,而且死相十分惨,浑身的毛发有被烤焦的,有被冻住的,有被腐蚀一空的,还有变成石头的。(注:狼和狗一样是色盲)
还好那个小女孩儿的爆发力有限,等轮到“断趾”上的时候,她的剑上所蕴含的力道已经小了很多,不再致命。
另外“断趾”今天还成功的报了当年之仇,趁那个小女孩儿抱紧树干往上爬,没法躲避的时候,跳起来在她腿上狠狠抓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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