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这几天都沉浸在温柔乡里。
自从和赵灵珺谈过之后,他就彻底的放下了心结,不再压抑自己。
薛凝儿清纯天真,彩衣温和柔顺,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他看着薛凝儿每天的厨艺都有长进,以前只是坐着听彩衣唱曲,现在可以抱着,软玉满怀,近距离的聆听天籁之音。
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堕落。
甚至已经影响到了他的修行。
怪不得老话总说温柔乡是英雄冢,薛凝儿和彩衣的怀抱,太软也太香了,总是让他舍不得离开。
必须得做出改变了。
为了修行不落下,林秀将一部分睡觉的时间挤了出来。
反正他晚上一个人睡这么大的宅子,也不太能睡着,还不如用来修行。
秦婉并不是每天晚上都无家可归,这几天,林秀都没有见到她。
薛凝儿只有白天会来这里,晚上就会回到薛府。
林秀虽然和彩衣确定关系了,但还没有到最后一步,这件事情,应该是水到渠成的,现在还不是合适的时机。
虽然林秀很想将彩衣接到这里住,但理智告诉他,最好不要这样做。
否则,他恐怕连晚上的时间都挤不出来了。
白天的时间,在陪她们两个,晚上林秀从外面修行异术归来后,又一个人在院子里练武。
除非是体力和元力双重透支,需要用长时间的休息来恢复,其他时候,每天只睡一个时辰,就能满足他身体的需求。
他不仅能看到王都清晨五点的太阳,还能看到半夜两点钟的月亮。
只不过,一个人修行,难免有些孤独,从明天开始,还是不要只顾着和薛凝儿你侬我侬了,林秀要带着她一起修行。
最完美的状态,是两个人慢慢都变成更好的人,而不是像最近几天,沉浸在儿女情长之中。
夜已深,万籁俱寂,林秀手握长枪,闭上眼睛,在努力的感受一种手臂与长枪合一的感觉。
如臂使指,这是枪法更高一层的境界。
达到这一层境界,兵器会如同生长在身体上一样灵活,林秀需要无数次的练习感悟,才能进入这一境界,赵灵珺生下来就能做到,还能做到更好,他不努力,会被她甩的更远。
其实对于赵灵珺,林秀并非一点感觉都没有。
但这种感觉,并非是感情。
他对赵灵珺,是看不惯。
看不惯她那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她是一代天骄,有她天骄的骄傲。
同样,林秀也有他的骄傲。
总有一天,他要超越赵灵珺,堂堂正正的击败她,让她知道,她的骄傲,也不过如此。
他要让所有人知道,两人的婚约,高攀不上的不是林秀,是她。
咻!
某一刻,林秀忽然睁开眼睛,长枪划破空气,刺向黑暗中的某处。
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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