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李成城算有担当 谋杀案主谋主凶
“你为什么要选择307号房?207号和107号房不是更方便吗?从三楼把尸体往下放,你们就不怕惊动207号和107号的房客吗?”
“107号和207号闲置的时候比较短,307号闲置的时间比较长,只要在下午六点左右进天时宾馆,三楼的房子大部分都没有主,晚上七八点以后就很难说了。天时宾馆靠火车站和汽车站比较近,七八点钟到天时宾馆来的客人比较多。”
丛建霖的遇害和“6.13”凶杀案没有一点关系。它只是同志们在调查“6.13”凶杀案的过程中遇到的另外一个案子。
之后,欧阳平审讯了李成城。
李成城的心理素质比和璐瑶还要差,一走进审讯室,他就全撂了。当然,李成城也算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他把所有责任全揽在自己的身上,他说,结果丛建霖的念头是他提出来的:他靠着老丈人的帮助才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演员爬到副团长的位置上,最后坐上了团长的正位,一旦老婆和老丈人知道他与和璐瑶之间的事情,一定会地动山摇,不但团长做不成,家庭婚姻都将不保,所以,当丛建霖用他和和璐瑶之间的事情要挟敲诈他和和璐瑶的时候,他就有了杀害丛建霖的念头。其二,丛建霖就像幽灵一样,整天缠着和璐瑶,和璐瑶整天生活在噩梦之中,生不如死,眼看老实善良的和璐瑶‘精’神即将崩溃,最不能容忍的是丛建霖不但向和璐瑶要钱,他还利用和璐瑶的善良与软弱摧残、蹂躏她的身体,践踏她的尊严。李成城实在咽不下心中的怒气和恨意。于是,他就把自己的想法跟和璐瑶说了。一向没有主见的和璐瑶就同意了。当时,和璐瑶正处在绝望之中,选择天时宾馆和307号房确实是和璐瑶的主意,但铁锤、绳子是他准备的,计划也是他事先设计安排好的,用铁锤砸昏丛建霖,并用绳子将丛建霖活活勒死,包括将丛建霖的尸体从窗户放到楼下,将丛建霖的尸体扛到化粪池边,在丛建霖的身上绑上水泥板,最后将尸体扔进化粪池的人,都是他,和璐瑶只是一个弱‘女’子,以她的‘性’格,她是下不了手的——她也干不了这种事情,即使她想下手,她也没有那样的胆量和勇气,更没有那样的力气。那丛建霖身材魁梧,只有他李成城才能对付得了丛建霖。
除了在这起杀人案中的角‘色’地位有些出入以外,杀人的过程——包括一些细节,李成城的‘交’代和和璐瑶的‘交’代能互相印证。李成城还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既是主谋,也是主凶,李成城提供了一个工商行的存折,这是李成城多年积攒的‘私’房钱,存折中的余额为八万六千元整,存折上显示,1996年3月1号,李成城从银行提了五万块钱,3月6号,李成城又将五万块钱存进了银行,这五万块钱就是和璐瑶提到的那五万块钱。钱是李成城从银行里面提出来的,单凭这一点就能证明自己是这起谋杀案的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