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到时候见。到了我会给你打电话。”
两个人没有再继续聊下去,就互相道别,挂了电话。
贝尔蒙特看着手中的手机,抛了起来,又接住。一年前这个女人打自己的电话,要车去巴黎看比赛。一年之后,跑得更远了,是去格拉斯哥。他想起来玛蒂尔德隐约间是喜欢楚中天的。
不过
真是一个傻丫头,人家楚中天喜欢的是好莱坞影星,你一个长的不怎么样的普通女孩子,怎么还念念不忘呢?
第二天一大早贝尔蒙特就坐高列车去巴黎,他可没有开自己的车。
然后在巴黎的戴高乐国际机场,他见到了比他早到二十分钟的戴尔分.玛蒂尔德。
今天的玛蒂尔德可以打扮了一番。让贝尔蒙特围着她上下好一番打量:“你这可不像是去看足球比赛的倒更像是去赴约的,哈!”
玛蒂尔德知道这个碎嘴的家伙嘴巴里没几句正经话,也不以为意。她确实精心打扮过了,她觉得自己的那些同事如果在这里看到她,一定不会认出来眼前的人是公司中那个一头土里土气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衣着上看了只会让人觉得她还活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普通女孩子。
玛蒂尔德一定没有听说过“女为悦己者容”这句中国话,但是她觉得没了那个人在身边,打扮的那么漂亮似乎也没什么意思了。
贝尔蒙特称赞完玛蒂尔德之后,看了看表:“时间还早,我们先去把登机牌换了吧?还是找个地方喝一杯?”
玛蒂尔德对找个地方喝一杯没什么兴趣,她说:“直接去换登机牌吧。”
“好的,我听你的,美丽的小姐。”贝尔蒙特故作绅士状。
就在他们正准备去换登机牌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两个人扭回头看去,才现是一群人簇拥着一个人。
那群人当中有人扛着摄像机,有人端着照相机,还有人手持话筒,采访机等工具,显然是一群记着。
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人一开始看不到。很快这群人拐了个弯,径直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这个时候,两个人才看清楚被围在中间的那个人。
玛蒂尔德认出来是艾米丽.斯坦,她的偶像,她曾经的情敌。
贝尔蒙特可没认出来这个被一群记者簇拥着的明星就是他曾经在法兰西大球场的看台上聊过天的那个女孩子。之前说过他并不认识艾米丽.斯坦。更何况现在的艾米丽戴着能将半张脸都遮住的墨镜,一副明星派头。虽然那个时候的艾米丽也戴墨镜,可除非是最顶尖的侦探,才能够将同样戴墨镜的两个女人联系到一起,因为这世界上出门戴墨镜的人太多了,数以亿记。
但是从这个阵仗来看,他知道来了个明星。他对明星兴趣不大,所以不会去研究来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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