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还有第三阶段啊。贝迪维尔拉长了脸。
本来跟老大你说这个可能为时过早。但考虑到你们完成那个什么圆桌试炼之后有可能就这样离开埃及,我们能见面的机会很少了,我就提前告诉你吧。劳伦斯的语气里略带一点寂寞,咒术修行的第三阶段和前两个阶段都不同,它是真正把咒术从一种小技巧转变成能够用在实战之中的一个技术。
第三阶段的修行,其实就是使用令咒的修行。
贝迪维尔不禁打了个冷颤:令咒?
嗯,看这个。劳伦斯二话不说就脱衣服,他脱掉上衣之后把右肩展示给贝迪维尔看。他肩膀靠近胸口的位置上有半个拳头大小的、黑色的纹身。它的形状很抽象,就像某种符咒。
这就是令咒?贝迪维尔凑近过去仔细观看。
他这时候才发现这个纹身根本不是用颜料刺上去的普通纹身。它更像是被火焰烧灼而成的疤痕,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的结痂,不软不硬的结痂几乎和劳伦斯的皮肤融为一体,即使用手去抠也不会掉下来。
而且这个疤痕的边沿平整,似乎是用烙铁强行烙出来的伤痕,那伤痕周围的一圈皮肤是正常的皮肤,没有任何红肿破损,看来这个伤痕是很久之前留下来的东西。
劳伦斯,看来你很喜欢自残?贝迪维尔不禁吐槽道。
没有的事,这是我很久以前在自己身体上刻下的令咒,当时技术还不成熟,所以令咒的外形有点粗糙。咒术师辩解道:实际上令咒的大小和它的功效完全无关,老大你技术成熟的话可以刻出更为小巧的令咒,对身体的伤害更小。你甚至并不一定需要在自己身上刻下令咒,刻在任何随身物品上也是可行的只要你能保证那个随身物品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行。
所以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贝迪维尔于是问。
简单地说,就是用来给自己下一道死命令用的。劳伦斯耸肩道:呃,老大,你摸够了没有?我可以穿回我的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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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两个小鬼在一旁偷笑。
咒术,简单地说,就是先给自己的咒术之火下命令,然后让咒术之火对你的身体下命令,靠咒术之火控制你的身体,做出你平常做不到的事情。劳伦斯穿上上衣之后继续说道:所谓的咒术就是命令与被命令的集合体,用咒术给自己下命令,简单地说就是一种自我催眠的过程尽管咒术比催眠术深奥很多。
贝迪维尔点了点头。这部分他有深切的感触,他知道咒术能有多可怕。如果强迫自己去做什么的话,人往往能够变成超人即使那是让自己粉身碎骨的超人。而咒术就是能让普通人成为那个粉身碎骨的超人的一种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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