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又对阿兰德龙说,“阿兰,我们大家得喝一起喝一杯,谢谢你为我介绍了一位优质客户。”
…………
三天后,宁卫民率先获得了世界电视电影公司的回馈。
他马上打电话联系了他的临时律师。
随后宁卫民带着松本庆子,在亨利·勒内办公室与他碰头。
也是巧了,正好律师先生手里暂时没有紧急的工作。
于是他们共同过目了一下已经提前准备好的合同条款之后,就一起坐着律师行的汽车,雷厉风行地赴约,去了世界电视电影公司。
这家电影制片厂从二十年代起开始起步,至今仍然保持着那个年代的风貌,完全是传统制片厂的模样。
和松竹映画的大船厂,还有松本庆子买下的雾制片厂格局都差不多。
宽阔的地盘内,散布着一幢幢小楼,那都是不同的摄影棚。
主楼只有六层,又是老旧建筑,原有的建筑格局下,只做了现代化设施的修缮。
所以这家制片厂的行政空间非常狭小拥挤。
宁卫民他们一行人一直来到六楼,才在一个相对宽敞的会议室里,见到了早就在此恭候他们的制片厂几个高级人物。
制片厂的总经理,行政总监,还有负责发行业务的副总经理,他们三人已经得到了董事会的授权就片库交易一事展开谈判。
所以除了他们之外,必不可免的还有制片厂一方的法律顾问也在这里。
不过有点让人没想到的是,亨利·勒内和对方的法律顾问居然认识,他们是曾经的同一家知名律所的律师,而且看上去关系还很不错。
两个人在这种场合见面都很欣喜,毫不避讳的寒暄客气了好一阵。
这无疑又让这笔交易的顺利谈成额外具备了一些有利因素。
事实上,过程的确相当顺利。
在双方互相认识之后,先是由制片厂一方把片库中的名录拿出来分发给宁卫民一行人,供他们浏览翻阅。
而亨利也代表宁卫民把自己初步拟好的合同框架拿出来让人当众通读了一遍。
然后就是制片厂的员工送来了热咖啡和小点心。
双方就开始在一种类似于咖啡馆闲谈的友好的气氛中像朋友一样喝着咖啡聊公事,谈合同。
仿佛这笔交易并不怎么重要,多点少点都无所谓似的,慢条斯理,绅士一样谈着条款,讨论着价格。
根本没有什么唇枪舌剑,互相扯皮,辱骂攻击。
说实话,这让宁卫民有点吃惊。
大概是受了好莱坞的荼毒,在他的印象里,总认为外国人就不会好好说话,尤其谈钱容易激动,特别喜欢拍着桌子吼叫来谈大生意。
本来这次见面,他是提前做了些精神准备的,告诫自己万一出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着急动气,就当自己是旁观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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