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就在天坛北门的坛宫小楼开张时,宁卫民把李导演、刘晓芩一干剧组人员请来捧场,席间就跟李导演提及过此事,打算出一笔钱,把这些服装包圆儿。
他的目的有三。
一是他可以把这些经过严谨历史考究过的,知名演员穿过的精美剧装,配以剧照,作为摆设陈列,放在坛宫或是天坛公园的景点里。
让游客们观赏,来提升饭庄和景点的口碑、名气。
二是还可以把一些剧装租借给游客,作为特色旅游项目来敛财,多开辟一个源源不断的财源。
三是还能够让祈年殿、回音壁、圜丘这三处着名景点的工作人员身着古装。
这对于游客们来说,能增加一些复古情趣和代入感,也是很有趣的。
甚至还能根据两部电影里的道具样式,开发一些小件儿的,带有实用性和传统审美的工艺品。
比如说发钗,镯子,溜子,帽子,香包,手炉,朝珠,指甲套,缨络串,小镜子,小梳子,之类的卖给游客。
总之,占着天坛公园这方宝地,头上顶着皇家御用的名头,再加上此时国内根本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宁卫民只要占据了戏装、道具,这样独一无二的资源,简直能把两部电影的ip玩儿出花儿来,最大程度的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甚至在李韩祥死后,他都能一直吃人血馒头,专享这位大导演的遗作福利。
可惜呀,谋算虽好,时机不对。
要知道,当时李导就已经知道这两部影片在港城大卖了,雄心勃勃还想拍第三部呢。
人家对这事儿就没动心,说要把这些服装和道具留下接茬用,都存在了京影厂的仓库里。
所以宁卫民连价儿都没出口,人家就直接拒绝了。
对于宁卫民来说,虽然买断不成,好像还有临时租赁的方案可以讨论。
可那样的话,这些服装道具一旦排上实际用场,他的玩儿法也就瞒不住了。
自然这些服装道具的价值,人家肯定就得重新衡量了。
等李大导演拍完第三部《一代妖后》,那宁卫民得花多少钱才能买断啊?
得不偿失。
所以他转念一想,李导演的第三部,好像也没用多少头两部戏的戏装和道具啊,倒不如耐心等等的好。
熟料“上赶着不是买卖”这句话也不是永远正确的。
他这一等,反而等坏了。
怎么呢?
因为宁卫民什么都算到了,就是忽律了京影厂的仓库保管条件。
那是平房,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一场暴雨,那库里就不少地方滴答水呢。
而且李导演身在港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威慑,这些被宁卫民视若珍宝的东西又是常年不用的,京影厂的人自然不怎么当回事。
结果一年半载之后,宁卫民再想起这些戏装和道具的时候,拜托刘晓芩替他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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