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知道皮尔卡顿公司占有《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曾宪梓主动询问起了这件事,讨论起这个黄金广告时段的性价比。
宁卫民甚至还把《新闻联播》前的五十秒广告切了十五秒,以二百万一年的价钱转卖给了金利来。
这就更得说是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的意外收获了。
至于曾宪梓本人,最后回到港城,反而纠结在了一个难以做出选择问题上——是否要把自己的专柜也摆进皮尔卡顿在内地的专营店?
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肯定能借着皮尔卡顿的名气和渠道,提升金利来的品牌地位,提升销售。
但无疑也会让内地的顾客产生一种误解,多半会认为金利来是覆盖在皮尔卡顿羽翼下的子品牌。
不过对于这一点,宁卫民就爱莫能助了。
这只能由曾宪梓自己分析利弊得失,做出判断和选择。
总而言之,从宁卫民发出合作信号开始,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皮尔卡顿就和金利来完成了合作协议的谈判。
而且双方还通过谈判增加了互信与情感,为日后的团结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样的效率和成果简直是奇迹。
如果不是双方都是华夏人,都有同样的商业伦理和思维模式,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不用说,宁卫民事后又因此获得了两位大老板的表彰。
这份合作协议的条款对于皮尔卡顿公司有多么合适,所代表的长远利益有多么丰厚,完全是肉眼可以看得见的。
尤其宁卫民能把广告时段切分,且以如此的高价卖出去,在两位老板的眼里简直干的太漂亮了。
说白了,等于收了金利来一年的广告费,就把当初皮尔卡顿在广告时段上的全部投入都回收了,其他的是干赚啊。
合着宁卫民不但让皮尔卡顿公司白落易拉得公司的股份,还一下子就把奖励给他的百万法郎都替皮尔卡顿给赚回来了。
这样能干的下属,哪儿找去?
但如此一来,皮尔卡顿也不免感到有点坐蜡了,怎么奖赏啊?
这不就显得给宁卫民的经济补偿又薄了吗?
最终,还是宋华桂出面替大老板解决了这个问题,亲自去找了宁卫民一趟。
甭废话了!你小子赶紧给我升职吧!
到底是运营部一把手还是二把手其实无所谓,反正工资待遇必须得给你涨上去。
你还别觉得薄待了你,你出国也有补贴。
到时候你去了日本,日本皮尔卡顿公司,会每月给你发二十万日元。
于是宁卫民还能怎样啊?
面对这样的强权,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的低头了。
不过这小子还真没少在背后犯嘀咕呢。
哎,资本家忒不讲理啊!咱想低调点都不行!
没辙,谁让咱端人家的碗呢?那就得服人家的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