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晨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协议书,其内容是这样的:
此协议高度保密,甲乙双方需慎重保管。
甲方找到宝物后,须及时通知乙方,拍卖所得资金最后留给甲方的部分须五五分成;如宝物找不到,用其他方式仿制,其拍卖所得也如上所述分成。
甲方:持宝者(签字)
乙方:刘老太(签字)
同时,李飞手里正拿着一份遗嘱在看,其内容是这样的:
在较短的时间里,我将有一份意外收获(也可以说是不义之财),它来源于一件宝物,这件宝物是三国时期蜀国玉玺,可能价值连城。持宝者在找到宝物后会将宝物拍卖,拍卖最后所得将与我五五分成。我将把这笔钱的五分之二捐给拆迁委员会,为尽早解决城中村的问题出一份力,还城市一个整洁的面容;其余的部分留给吴教授的妻子,补偿她的失夫之痛(本来这笔钱就应该属于她),因为我有深切的负疚感,同时也深切理解一个女人失去丈夫的痛苦。
写这份遗嘱的目的不是因为我要死去,而是怕我出现像吴教授那样的意外。但不管我生死如何,都必须严格按上述内容分配那笔钱财。假如我真的出现意外(我有这个预感),你们一定按我说的找到持宝者,要回那笔钱,以还我的心愿。
另,我怀疑持宝者是置死吴教授的凶手,请得到这笔钱后再对他展开调查。
拜托!
刘老太(签字)
“真不出我们所料,刘老太就是参与了假文物的拍卖。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杨晨不解地说。
“这和她的学术研究以及对文物的概念有关,更重要的是还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夹在里边。所以不管文物是真是假她要得到这笔钱。”
“说说看。”杨晨说。
“刘老太在退休前是矿石研究专家,这我们已经调查得很清楚,所以最后才推出参与拍卖的‘第三者’是她的结论。像她这样的大学者真真假假的各类石头不知见了多少,所以她对宝石的概念已经从开始的苛刻到了现在的模糊。也就是说到头来根本就这么回事,真假的判定只掌握在少数专家手里,对绝大部分人来说,真假只是一个虚荣的象征。”
“哦,是这样。”杨晨若有所思。
“是的,这种概念的混淆是刘老太对自己研究的对象产生蜕变的结果,况且市场上鱼目混珠大有人在,所以不管用那种手段得到这笔钱,然后去慰藉活着的人是她的根本目的。”
“我们找到的那个五十多岁的雕刻家,就是刘老太的学生。”杨晨补充说。
“这说明事前刘老太已经把他推荐给了持宝者。持宝者在寻找真的玉玺的同时,也在着手制造假的玉玺。要不他怎么能从咸阳回来就进行了拍卖。”
“她复杂的情绪是不是主要表现在她遗书中的‘负疚’两个字上?”杨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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