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搬家,这几天已经累得睁不开眼了,右臂因为搬东西用力过猛拉上了,比较蛋疼,不过今天安装宽带,如果顺利的话,明天就算彻底结束这些任务了。
多的不说,我努力码字,下周一定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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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中徒步跋涉了上百公里后,墨菲斯在离开赫拉城第七天抵达了距离神圣加百列帝国的宗教核心梵蒂冈三十公里之遥的城市——“美地奇城”。
在这个据说曾经被美地奇家族盘踞并经营了超过五百年的古老城市,墨菲斯不再是一身赏金猎人装扮而肩膀上站着一只折耳猫的形象,而是在城外的森林中登上一辆装饰还算豪华的马车,在车内换上了一身风格迥异于神圣加百列帝国的贵族衣袍,大摇大摆的驶进了这座城市。
身上的紫色衣袍属于弗丁样式,香水味道浓重异常,甚至连斯芬克斯都被呛的不愿靠在墨菲斯身旁,但此时这位面庞成熟不少的少年正出神的望着马车窗外,若有所思。
美地奇的喧嚣比不上君士坦丁,却和拜占庭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或许这就是一座存在时间超过千年的古老城市所独有的韵味,安静、骄傲,却无一丝急躁与浮华,望着四周保持古西伽帝国式风格的建筑物,墨菲斯却在心中不断地盘算着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线风险几何,脑海中罗列着所有接触过的人和那些曾经在羊皮纸上做出过的分析,只不过最终却发现——无依无靠的他,到底还是要靠自己走出一条路的。
马车的车夫沉默而看上去和普通人无异,在温度零下的寒风中用硕大的兜帽和斗篷将自己的面孔隐匿在了阴影下,当灰暗的天空飘起雪花时,马车已然驶入一座冷清的府邸,门口唯一的看守对这辆马车的到来似乎无动于衷,仿佛雕塑般站在那里,连眼皮都没有多眨一下。
马匹停住脚步,车门打开,墨菲斯腰挎短剑走下马车,微微抬起头,手中拄着一根很有弗丁老贵族风格的手杖——这是弗丁帝国的“潮流”,人们总是喜欢称其为“绅士手杖”,纯黑色,没有纹路,简单,优雅。
一只可爱的折耳猫跟着跳下车厢,姿态高傲,抬起头望着冷清的府邸,龇了龇牙,停在墨菲斯身后站立不动。
而此时原本空无一人的府邸打开了大门,浓重哥特式风格的建筑在雪天里更显阴森,四五位仆人摸样的年轻男人和三个面色略微苍白的女仆依次走下台阶,毫不犹豫的对墨菲斯行了主仆之礼。
“米克斯家族目前明面上没有暴露的成员基本都已在这里,剩余的都在逃亡或生死未知,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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