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已经四十七岁了。
他的性格仍然与年轻时一样冲动。他如今只是玛卡城郊外的一个农民,守着几亩不多的薄田过日。索克块茎是田地里出产最多的农作物。这玩意很容易管养,产量极大,却卖不上价钱。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填饱肚,不再花费更多的钱去购买粮食。总而言之,只要按时播种和收获,你就不会饿死,却永远不可能因此而发财。
平民
贱民
该死的奴隶
每一次进程,班森都要在脑里无数次咒骂从面前走过的每一个人。这种谩骂并非毫无理由。这些人在几十年前都是他妈的奴隶,是被贵族踩在脚下永远无法翻身的垃圾。如今,他们拥有财产和身份,住着城市里宽敞豪华的大房,拥有年轻美貌的女人,能够吃上鲜美珍贵的食物只要看到这些家伙,班森总觉得心里在滴血,在嚎叫。如果不是头脑里残存的理智最终遏制住他,班森恐怕自己会狠狠扑过去,用刀捅穿这些家伙的胸口,挖出心脏,残忍的撕裂,嚼食。
他们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一切
他们吃的、住的、用的都是我的
我本该是他们的主人,现在却变成了卑微的,任人呼来喝去的奴仆
你妈的,凭什么?
我爷爷是贵族,我父亲是贵族,老也应该是贵族
如果不是该死的王国战争,如果不是该死的皇帝,老仍然是世袭的侯爵,拥有无数漂亮女人和大笔金钱。每个人见了老都要下跪磕头,老想杀谁就杀谁,看谁不顺眼就砍掉他的脑袋,看哪个女人就抢回来过夜,只有公爵和国王才是我应该尊敬的对象,也只有那种豪奢糜烂的生活,才是他妈人过的日。
“别那么冲动,你应该冷静下来。坐在这里大喊大叫没有任何用处。声音太大,还会把街上巡逻的警察引过来。如果他们真的对你产生了兴趣,说不定还会顺藤摸瓜翻找出你真正的身世背景。到了那个时候,就真的一切都完了。
伯奈特与班森是两个性格迥然相异的对比。前者说话节奏永远要比后者慢上一拍。他总是显得不慌不忙,仿佛对一切都显得漫不经心。但是班森知道,伯奈特对皇帝,对城里那些人的憎恨丝毫不弱于自己,甚至远远超乎想象。自己最多只是把愤怒与仇恨在无人的时候喊叫出来,伯奈特却总是阴沉沉的落在实处————就在上个月,班森亲眼看到伯奈特绑架了一个城里富商的妻。他从未向对方要求过赎金,而是把那个可怜女人带到丛林深处的沼泽地带。先是割断了那女人的脚筋,然后用刀剜出双眼,再用斧头砍断胳膊,破开腹部,挖出肠和各种内脏……恐怖血腥的过程持续了近三个小时。伯奈特在急救和医理方面很有一套,他知道如何给对方带来最大程度的痛苦,却不至于很快死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身边总是带着装满绷带和各种药品的箱。伯奈特在沼泽地里玩得很开心,班森却在旁边看得脸色苍白,连大气也不敢出。最后,那个七零八碎的女人被扔进沼泽,带着一连串“扑凸凸”冒出的泡沫缓缓下沉,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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