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脑子里一片模糊的fbi探员甚至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几秒钟后,目瞪口呆的他这才挣扎着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地朝着走廊方向琅跄着。口中则咬牙切齿地大声叫嚷:“抓住他!快抓住他!”
圣托马斯医院已经被全面控制。在克劳德的呼喊下,数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布满了医院的每一个楼层。从各个街区紧急调集的后援也正在路上。毫不夸张地说,即便是一只长相稍微古怪点的苍蝇想从大楼门口飞出,也会被密集的子弹打得连渣都不剩。
“死守所有通道。搜查每一个房间。包括通风口、电力管道。不要放过任何角落。就算是把这里每一块砖头都拆下来,也必须给我找到这个家伙!”
姜婉琦静静地趴在楼梯转角的立柜上。利用灯光的折射,把自己的身形巧妙地掩盖在柜顶那片不大的阴影中。仿佛一只潜藏在黑暗中的老鼠,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从面前疾奔而过的嘈杂人群。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躲在这里。他只是觉得:这里很安全。最起码,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警察光临这片与走廊近在咫尺的狭窄阴影。
克劳德与电话里的谈话,一字不漏地被姜婉琦听在耳中。他不想死。更不愿意成为任人宰割的解剖对象。唯一的办法,只有逃。
很奇怪,当这种念头在脑子里产生的一刹那。胸肺的窒息与体内的剧痛强度,似乎都减弱了不少。然而更加令他感到惊异的是:自己从克劳德枪口下逃跃而出的速度,竟然快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虽然手里没有精确的仪器,可是单凭感觉,当时的奔跑时限绝对超每秒二十米。如果不是楼道拐角地形的限制,姜婉琦相信自己肯定能跑得更快。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已知的正常人类生理极限。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些在实验室中因为手指割裂而沾染上的异样细胞。
绻缩在阴影里的姜婉琦面色惨白。额头上渗出的汗液,在身体的剧烈颤抖中缓缓流淌下来。他只能死死扣合住双手十指,配以口唇间被紧得咬几近碎裂的牙齿。才能勉强忍住那种足以让人发疯的剧痛。
不错,这种怪异的细胞的确救了自己一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对自己绝对友好。从胸口传来蚁啮虫蚀般的痛苦,令他不由得想起好友劳伦斯的惨状,以及那些从其口中喷出血液所附带的细碎肉块。
开始的时候,姜婉琦并不确定那是否真是劳伦斯体内的脏器。可是联想起显微镜下那些饥饿得发疯的白血球,现在他完全有理由相信:正是那些可怕的细胞吞吃了可怜的劳伦斯。它们就好像一群数量庞大的食人蚁,用坚硬的锷器把柔软的心肝五脏分割开来。在死者绝望凄厉的惨嚎声中,肆无忌惮地大口嚼食着寄主的身体。
它们甚至吸干了劳伦斯身上的每一滴血液。把一个原本身强体壮的魁梧男子,活活吃剩一堆发黑干硬的无用弃物。
这样的命运,现在又要轮到我了吗?
想到这里,姜婉琦不由得浑身一震,下意识地看了看侧面走廊尽头那名身穿黑色制服,手持m4a1步枪的警察。就在对方刚刚转身的瞬间。抓住机会的他立刻从立柜背后迅速冲出。仿佛幽灵般疾滑游荡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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