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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晋礼制袭于两汉,天子大婚当依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昔太康年间,有司奏请,“天子大婚,纳徵当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

天子允其所请,自此改旧制,纳徵采用新礼。余下五礼仍依古制,用白雁、白羊各一头,酒米各十二斛。

司马曜大婚,有司官员合议,其后奏请,当行五雁六礼,即纳徵羊一头,玄纁束帛三匹。另增绛、绢、兽皮数目不一。此外,需加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

无论司马曜和王法慧是否不情不愿,婚后是不是会成一对怨偶,婚礼的各项程序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太常和大中正肩负纳采、问名之责,行事不能有分毫差错。

帝王大婚不同百姓,六礼流程不变,时间却相对缩短,并且天子不能出宫亲迎。故而,宫中请期之后,两人要引车架前往内史王蕴府上,当面宣读圣旨,迎皇后入宫。

桓容的船队抵达建康时,大中正和太常刚刚过府纳采。半个月不到,竟是五礼已毕,只等接新皇后入宫。

王氏上下对这桩婚事未必满意。

在多数人看来,有哀靖皇后的先例,将王氏嫡女嫁给司马曜实在有些亏,尚不如同建康士族联姻。

皇后之名说起来好听,实际却截然相反。

魏晋不比两汉,后妃外戚的权利不断缩减,除非像庾亮庾冰一样,本身才具过人,掌一方州郡,能以政绩战功将家族带上顶峰。如若不然,成为司马氏的姻亲,根本没多大好处。

当然,如桓温等权臣尚公主是另外一回事。

奈何六礼已过其五,事成定局,无可更改。

家主又三令五申,不许族人在此事上表明不满——至少不能当着太常和大中正的面,以致落下把柄。族人再不情愿,也不能违反家主的命令。到头来,只能摆出笑脸,迎接台城来人。

迎亲当日,司马曜在太极殿中端坐,玄衣红裳,头戴十二缝皮弁,腰佩镶嵌宝石的木剑,表情中带着难以抑制的激动。

入宫贺礼的文武略有惊讶。传言天子不喜王氏,如今来看,传言似是有虚?

桓容暗暗摇头,讽刺的掀了掀嘴角。

司马曜之所以激动,绝不是因为大婚,九成是以为智珠在握,万事皆在掌控之中。借大婚之时,可以光明正大调派人手,趁宗室群臣贺礼之机,命殿前卫包围殿门。

仔细想想,这样的谋划称不上糟糕。如果中间环节不出差错,招揽的又是忠心之人,说不定真能成功。

问题在于司马曜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

时机找得再准,事情计划得再周祥,施行之人和他却不是一条心。

按照事先谋划,殿前卫将包围长乐宫,不许南康公主等离宫。同时,另派人守住宫门,严防消息透出,引来宫外的州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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