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学问可以慢慢积攒,才分却是一个人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有个天资卓绝的寒门子弟,依仗“聪明”二字,不谙半点人情世故,一边牢骚着翻遍史书,哪个奸臣不是才子,一边在各色人物那边,自己都不晓得自己到底说错了哪句话,只是抱怨着天妒英才,只得就此蹉跎半生,常去赊账的饭馆每次涨价,都要请他书写菜单。他好酒,堪称嗜酒如命,于色上倒是寻常。像那逛庙会集市,他不看女人,女人们也不看他。
余时务一直在掏钱,几叠高高低低的金精铜钱,“矗立”在两人之间。
“如何?看过了这些场景,是不是都觉得无甚意思?当然,你们只要一路耐心看下去,还是有点嚼头的。”
道士微笑道:“马研山,想不想看原本属于你的几幅画卷?放宽心,都是白送的,不收钱。”
马研山如坠冰窟,赶紧摇头。
只是难以遂愿,道士一挽拂尘,便有画卷摊开。
历来多是老媪或是半老妇人,走在大街小巷,与各家各户收买破烂旧衣。画卷中,却有一个衣衫不合身、露出脚踝的年轻男人,挽着篮子,在巷中吆喝,让旁人瞧见了,难免觉得可惜。
“剩余两种人生,相对就要更跌宕起伏了,在一座福地当那天下无敌的江湖宗师,积攒了两甲子内力,稍微催发内力,有剑芒数寸,被帝王将相和江湖豪杰,视为书上的陆地剑仙之流,然后离开了福地,遇到了一个下五境练气士,起了点小纷争,就给人随手打杀了,看来剑芒不该出现在这本有神仙鬼怪的书里。”
“第二种人生,贫道就偷工减料了,与那不喜女色的才子际遇重叠,只是让你在中年岁数,更换了命理,得以与一位潜邸皇子相识相交,不出三年,立刻显荣,在那天下大乱的世道当中,英雄杀枭雄,枭雄杀英雄,又或者英雄杀英雄,枭雄杀英雄。要不要看看你这种人生的最后几年,会有不错的转折,以你的脑子,肯定意想不到。”
听到这里,马研山问道:“陈平安,你能不能抹掉我的这些记忆?”
一旦所有人“梦醒”过来,而且保留了与之相关的全部记忆?以后的马府众人,岂是一句“互生怨怼,鸡飞狗跳”这么简单的?
马研山甚至开始担心一旦都清醒过来,完全不用陈平安动手,就开始自相残杀了,字面意思的那种。
道士抖了抖袖子,伸出手,托碗状,便有一只白瓷碗凭空出现手中,不知是水是酒,微微荡漾,“勉强是个聪明人。”
“余道友,你这铜钱阵法还没布好,能不能给句准话,还需要我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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