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德古拉堡以后,佛罗伦斯带着107个丧尸,来到了僵尸王将臣的水晶宫。
自古以来,吸血鬼和僵尸就注定是天生的宿敌。就好像红萝卜和白萝卜那样,明明长得那么像,但是却是相克相欺,一起熬煮会破坏彼此的营养。
佛罗伦斯也很想知道,到底自己有没有办法打败僵尸世界最强的僵尸王。
如果他做到了,那就会享誉全世界的吸血鬼界,成为吸血鬼中的英雄,并证明吸血鬼比僵尸强的事实。
所以他战斗不只是僵尸王将臣,也是本身的荣誉和身份。
同时,慕容追魂发出水晶头骨这个奖赏,对他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当他来到将臣的水晶宫,发现这里采用的是唐朝的建筑风,古色古香,主要以玻璃建造,还用粉红,黄,海蓝,甚至施洛华世奇水晶来点缀这个美轮美奂的宫殿。
“快上!”
他发挥指令,让107个丧尸闯破水晶宫大门的时候,顿然挥发一股强大的气势,将水晶门撞破。
从来,人数都是一种力量,一种压迫,更别说是107个脚步缓慢,神情呆滞,但破坏力强大,不畏惧生死的丧尸。
当丧尸踏过大厅的时候,水晶宫里面的水晶花瓶,水晶壁画,水晶地板,都被震碎了一地——
而初次来到水晶宫的佛罗伦斯,终于看见了传说中的僵尸王,将臣。
眼前,那是个头一米八,身材比例超好的僵尸。
他一身小麦色的皮肤,五官冷酷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淡淡的温柔,身上散发出来冷酷,空灵,优雅的气质。
可以说,他的俊美,超越了俊美,而变成一种让人迷醉的气质,让无论男女走到他的跟前,都不住心慌。
而将臣亲眼看见自己的水晶宫,被107个丧尸践踏并破坏,极为不悦地皱眉,撇嘴。
他赫然伸出修长的手掌,随手发出了天雷掌中的《雷厉风行》。
忽然,大厅刮来一阵强风,强风带着雷电,将107个丧尸纷纷击落在地。
佛罗伦斯轻松躲过了这一招。但是,他扔不住鼓掌:“不错,天雷掌果然很厉害。”
这一招《雷厉风行》看起来风轻云淡,实际上却是内力深厚,藏而不露。
他是武术行家,所以他一眼看破,对方的功底有多深。
将臣严肃又轻蔑道:“哼哼,就你一个区区一个籍籍无名的吸血鬼,也敢闯入我的水晶宫吗?”
如同吸血鬼不喜欢僵尸一样,将臣这个僵尸王也不喜欢身为吸血鬼的佛罗伦斯。
佛罗伦斯轻笑:“我能够杀入你的水晶宫,自然是有备而来。再说,我们还没正式笔试,哪知鹿死谁手?”
他这次准备充足,有备而来。
将臣哈哈大笑:“那你一定不知道,好多自称为吸血鬼王,吸血鬼女王的垃圾,都曾经败在我的天雷掌下,并五雷轰顶而死!”
佛罗伦斯扬起迷人的眉毛,信心十足道:“那你今天就好好享受,一个僵尸王如何被一个吸血鬼虾米打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