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有一千支利箭飞射而来,整个人被扎成一只刺猬。
龚四喜就这样站着,看着赵向晚的嘴一张一合,脑子一片空白,一颗心如坠冰窟。
第119章 卢辉
◎结婚嘛,和谁不是结?◎
龚四喜这一生, 其实都在为一件事奋斗。
——肯定。
因为家中孩子多,他作为家中排行老四的第三个儿子,是最被忽视的那一个。
衣服鞋子, 穿的是两个哥哥穿剩下来的。
吃饭, 也得长幼有序, 先让爷爷奶奶吃, 然后是爸爸妈妈,再轮到大哥、二哥、大姐,然后才是他。
龚四喜心眼很小,从小就爱和哥哥姐姐争吃的、抢穿的, 一不如意就哭,弄得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没一个人喜欢他。
爷爷奶奶最宠爱的, 是大哥;
父母最离不开的, 是二哥、大姐;
全家人最怜惜的,是两个如花似玉的双胞胎妹妹。
只有他, 爹不亲、娘不爱,好在生了一个灵活的脑瓜子, 会读书。
所以, 他要读书,他一定要好好读书,他只有在读书的过程中, 才能得到获得老师、同学的肯定。
谁阻挡他读书的脚步, 谁就是他的仇人!
让他一个人去抢劫杀人, 他不敢。于是找来和他一样看水浒传入了迷的卢尚武, 再拖来傻不楞登的卢富强, 三个人入了伙, 成立了三刀会, 还煞有介事地弄上刺青,将三个人紧紧捆绑在一起。
时机成熟,龚四喜提出立投名状,杀人证道。
那个雨夜,龚四喜从厨房后方进去,提刀便砍,把所有怨恨都发泄在刀光之中,心中快意无比。
不借钱给我?我砍死你!
说我爱哭讨人嫌?我砍死你!
炫耀你家有肉吃?我砍死你!
敢用白眼翻我?我砍死你!
卢尚武、卢富强吓傻了,龚四喜从婶子手中抢过龚勇(其实是寄居在龚家的祝康,但龚四喜以为是堂弟龚勇)扔给卢尚武,强迫他砍杀六岁小儿。龚四喜走进内屋,拖过龚柔,责令卢富强杀了她。
一切搞定之后,龚四喜扬长而去,趁夜回到小湾村卢富强家,洗去一身的鲜血,一觉睡到大天亮。
龚四喜以为这一切,早已随着三村拆迁、卢富强的法律死亡而终结,没想到半路上却杀出个程咬金,不仅卢富强没有死,不仅他被警察抓住,不仅他主动交代了罪行……更要命的是,他还留着当年的盟约!
胳膊上的刺青,可以洗去。
记忆中的血腥,可以淡忘。
可是这张保存完好的,印着自己指纹、沾染龚大壮一家子鲜血的盟约,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消失、损坏!
原本,龚四喜可以负隅顽抗,他可以拒不承认,他可以等着卢辉那边的解救,他可以静待事态的变化。
身为警察,他当然知道,哪怕证据确凿,他依然可以不承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