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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六十七章 上苍之子

“我没有怪你,杀了就杀了吧。”

凌仙温和一笑,他本意是不杀小仙王,毕竟,此人是先天体,有成为仙王的潜力。

不过凰九歌说的对,小仙王无法无天,敢对安秋水动手,那就敢伤害他珍视的人。

此人不死,连凰九歌都有性命之危,更别说是林青衣,宫锁心等人了。

“主人不怪我就好。”凰九歌温柔一笑,道:“风波已经平息,主人安心修炼吧。”

“风波尚未平息。”

凌仙摇头,星眸流转仙光,如绝世天剑出鞘,纵横三千界,光寒九重天。

凰九歌微微一怔,顺着剑光看向后方,见一白衣男子现身,抬手风云起,崩碎绝世剑芒。

此人玉树临风,飘逸出尘,好似谪仙神王,风华绝代,无瑕无垢。

道则神光加身,异象仙韵绕体,风姿无双,高深莫测。

正是称凌仙为宿敌的神秘男子。

在他身后,两个貌美女子低眉垂首,一者负剑,一者抱琴。

凰九歌神情凝重,白衣男子虽无神威,但却如无垠星空,让她不寒而栗。

自她成神以来,只有一人让她颤栗,那便是活着的传说,凌仙。

“好歹也是故人,没必要一见面就动手吧。”白衣男子面带笑容,冷意内敛,杀气深藏。

“你我不是故人,而是敌人。”凌仙星眸深邃,他与白衣男子有两面之缘,不知此人来历,也不知此人实力。

不过凌仙知道,他与白衣男子不死不休,注定只能有一人活着。

“准确的说,是宿敌。”

白衣男子笑了一下,道:“想不想知道,我为何说你是我的宿敌?”

“说。”

凌仙神情平静,随着不断前行,他的疑惑解开了大半,只剩下几个谜团,尚未解开。

白衣男子为何将他视为宿敌,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你身怀盘古之血,而我身怀鸿钧之血。”白衣男子淡淡一笑,语气轻柔,话语却惊天动地。

鸿钧天尊是古来最伟大的存在之一,也是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能与他媲美者,只有盘古天尊。

正如盘古天尊的真血,会随机出现在某个人族身上,鸿钧天尊的本源之血,也是如此。

身怀鸿钧天尊真血的人,又叫上苍之子,一是因为天道乃鸿钧所化,二是因为气运无人能及,

对于上苍之子而言,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就像是一日三餐,再平常不过。

与上苍之子相比,修行顺风顺水,不见坎坷的小仙王,就跟倒了八辈子血霉似的。

除了气运无人能及,上苍之子的天资也无人能及,成道之下,根本不存在瓶颈。

对惊世天骄来说,都难如登天的极境,对上苍之子而言,不比突破一个小境界难多少。

更惊人的是,随着真血不断觉醒,上苍之子可以得到鸿钧天尊的无敌之法,甚至是心得感悟。

这等同于是拜鸿钧天尊为师,而且是绝不藏私,时刻悉心教导的师尊!

要知道,鸿钧天尊可是古来最强大的存在之一,就算是傲天仙王,也无法与其媲美。

得他悉心教导,就算是一头猪,也能成为盖世强者!

故而,不论哪个时代,只要上苍之子出世,再逆天的妖孽,也会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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