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来自顾秀珣的好感度 100,友善(480/1000)。
听到提示声,孙默一脸懵逼,你是老师耶,你怎么被感动了?原来你是这么天真纯情还信童话故事的人呀?
说实话,这也就是在中州唐国,要是还在以前的班级上,孙默绝对不会讲这个故事,不然第二天就能成为学生们的笑柄。
原因无它,太幼稚,这年月,连小学生都不信童话了。
看看李子柒三人,就连最单纯的木瓜娘,都没有贡献好感度。
“我算是白费口水了。”
孙默欲哭无泪,随即在心中发誓,我要是以后再讲童话,我就是狗!
“老师!”
赢百舞语气郑重:“我明白您的意思,我以后不会再把钱看得那么重了,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说!”
孙默微笑,这种时候,就应该让气氛轻松一些。
赢百舞犹豫再三,最后看向了孙默,目光中有忐忑,有希冀,不过更多的还是紧张和不安:“老师,你会养我吗?”
“咳咳!”
孙默吓了一跳,这话要是搁在现代,被别人听到,自己这职业生涯基本上也就算完了。
李子柒和鹿芷若脸色一变,而顾秀珣则觉得很正常,在中土九州,老师和亲传弟子的关系就是这么亲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不只是说说的!
如果赢百舞过的不好,孙默有义务照顾她,当然,孙默老了,赢百舞也要为他养老。
“老师,我很好养的,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就可以。”
赢百舞看着孙默,重要的是不是吃什么,而是和谁一起吃。
“这个,不是钱的问题。”
孙默纠结,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以他现在的底蕴,把赢百舞当小公主养都不成问题,但这与钱没关系:“百舞,我希望你有独立的人格,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而不是会考虑我的存在。”
赢百舞摇了摇头,被孙默所救,被老师从地狱一样的泥沼里拉出来,赢百舞对孙默是尊敬的,已经把他当做了父亲。
财迷少女是爱钱,但是如果孙默要用,她会立刻双手奉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都会献给他。
说白了,赢百舞从小有父亲,但是那个烂赌鬼太人渣了,她一点父女之情都没感受过,而现在的孙默,无论形象还是实力,还是对自己的关心,都让赢百舞百分百的迷恋,现在的孙默,就是自己心中那个理想的父亲。
她尊敬孙默、她崇拜孙默,她想和他待在一起。
爱钱这种事情,是骨子里带来的,就像孙默当年,刚从农村来到城市,宁可走一站地,也不舍得掏那一块钱。
这种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没个几年,根本改不掉。
还有新闻上那个在地铁里因为孩子丢了车票而打她的母亲,别人说,再买一张不就好了?可他们不知道,那五块钱车票,可能就是那位母亲一天甚至是两天的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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