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权,当然是指权财之杖。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拉尔斯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
华山之巅。
寒风阵阵。
两大高手屏息对峙,气氛凝重而紧张。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而白夜和拉尔斯就躲在旁边,一脸兴奋。
等两人打起来,打个你死我活。
他们再跳出来哈哈大笑,反派无疑了。
可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
两人居然联合到了一起,成功把白夜和拉尔斯反杀。
“等等!”
拉尔斯一个激灵,怎么会想到失败这一幕了?
难道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
冥冥中在暗示什么?
拉尔斯说道:“老板,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两个人都是‘大气运’之人,我们想着当反派,最后不会被反杀吧?”
反杀当然不是真反杀。
顶多是演变成交易阁大军压境。
真正破灭一界罢了。
要花多好多钱呢。
成本就高了。
“谁说我们要当反派了?”白夜说道,“我们是要当主角的小伙伴啊!”
“哈?”
拉尔斯觉得,自己还是跟BOSS队的BOSS们一起混,比较有优越感。
不是白夜智商碾压。
而是精神病人思路广。
他拉尔斯真的跟不上,只能当当捧哏。
“主角的小伙伴,可是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白夜说道,“你不是当得好好的吗?不要废话了,你先回去,说跟丢我了。失而复得,才会珍惜。”
“……”
“你说我如此英俊潇洒,当个男二,没有什么问题吧?”白夜看着拉尔斯说道。
拉尔斯连连点头。
没问题,没问题。
这年头,就流行英俊不凡,各种牛逼的男二,还有菜得抠脚的男一。
只是,男二的下场大多数都不太好啊。
“老板,记得要逆袭一把,不要真的当了男二啊。”拉尔斯说完,直接跳楼。
整理了一下衣服,他走进房子里面。
“人呢?”
房子里面,林枫正在心疼房门——两扇。
分别是地下室的门,还有房子的大门,都被白夜给撞飞了。
这神经病,神经归神经,力气还真大。
看到拉尔斯两手空空地回来,林枫顿时就不高兴了。
门都没了,难道人也给跑了?
“跟丢了,跑的比狗——比马还快。”拉尔斯一如既往地冷言冷语。
“该死的!”
林枫低骂了一句。
如果是真·神经病,跑了也就跑了。
但那个明显不是一般的神经病,就这么跑了。
闹出事情怎么办?
好在林枫小房子的所在,是在城市的郊区。
距离热闹的城区足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时间。
那个神经病短时间内跑到城区的概率不大。
“找吧,一起把他给找回来。”
林枫阴着脸说道,能让拉尔斯跟丢,明显是条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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