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雅的专业细分方向并不是知识产权,但架不住顾鲲这样黑白两道的角色,用人最重视交情和可靠性,当年索菲雅那个“只要加钱,祖国荷兰也能卖”的在商言商职业道德,让顾鲲印象深刻。
所以上半年最后一次捞船出货之后,顾鲲就正式邀请索菲雅当他的私人法律顾问。
而对于索菲雅来说,专精领域是否变化不重要,重要的是顾鲲给的钱够多,那还有什么犹豫的。做律师嘛,给谁不是做。
其他具体的法律事务,包括各个国家的法律操作,肯定要有相应的律师去转委托,索菲雅只是汇总把关的。
此时此刻,面对龙五的求证,她用刚学没几年的中文,果断地说:“确实是这样,专利制度的本意就不是阻止别人进场,而是让专利持有者收授权费、交换利益的工具。你们东方人用来吃独食,这一点上实在爱莫能助。
而且,专利是分国家注册的,你要想在很多国家受保护,就得到很多国家去申请。考虑到如今世界上还有很大动力去抢夺世界第一高楼名声的,多半是第三世界的落后国家、刚刚才富裕起来急于证明自己国力的那种。
所以,你要是不到那种国家去申请专利,他们要建你就没法指控他们。如果你去了那些国家申请,说不定那些国家的专利局自己就会跟他们的王室/政府建设部门沆瀣一气,在实质审查阶段甚至是保密反悔期阶段,就把原理透底给利益相关方,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因此,我一开始就提醒顾先生,就算要注册专利,也不要去那些假想敌国家申请,没有用,说不定反而提醒了敌人。要申请,就到大洋国、布列塔尼,或者我们法德日等大国申请。
因为那些第三世界暴发户穷国不太可能有自己的建筑设计院/事务所有这个技术实力去亲自设计世界第一高楼,他们肯定要请外国顶级设计院介入,我们把那些设计院的母国申请了,才能既封死暴发户假想敌穷国沆瀣泄密的可能性,又确保保护范围,从设计阶段介入索赔。”
专利保护是只要涉及到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的任何一个环节,就能管辖的,所以具体到建筑工程领域,常识就是卡设计院这一环最划算最便捷。
而卡施工方就会变得很费事,尤其是建筑工程一旦属地管辖,施工方往往是地头蛇,在当地势力大了,什么官司都有可能赢,实在赢不了的还能拖——别以为法律是客观的,主场优势就不重要。真打过一堆官司的人,才知道这里的苦逼。
但即使卡设计院卡赢了,也仅仅是索赔,做不到“禁止对方施工”。
童院长听了,越发觉得自己掉进一场不能回头的富贵里了。
顾鲲连这么歹毒专业的外国律师都请来了,所图者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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