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缺钱?需要化缘多少?”顾鲲端起面前的龙井,悠然地吹了吹浮在上面的茶叶,然后才缓缓啜吸了一口。
他仅仅用一句话,就让丁三石脸色微变。
这特么怎么能叫化缘?
那不是跟勒索保护费的社团、或者勒索封口费的女支者一样了么!
大黄易可是言论方面自由的标杆!
丁三石的反应自然也微微带上了火药味:“顾先生,看来见面不如闻名啊,原来你就这眼光?我不是要你的钱,而是给你一个分享赚钱的机会——对门户附带的BBS进行更严格、更快速响应的内容管理,是需要额外成本的。
这事儿本来我是不屑于现在做的,你知道,国家法律目前对网媒上发帖的人说的话,几乎是不管的,你但凡要跟我打官司,看谁拖得过谁好了。我是看在马哥的面子上,而且你毕竟不同于那些中东石油狗大户,拿你的投资也不算丢人,还有点媒体红利,我才跟你说这些的!”
互联网公司不能拿石油狗大户和煤老板的钱,这几乎是古今中外约定俗成的事儿了。
因为拿了这些钱,就意味着“这家公司没有吸引力,内行的人都不愿意给他们钱,他们只能骗骗圈外的鲨臂,尤其是最鲨臂的矿产资源型大亨,那那些只有钱不附带资源的纯钱”。
一旦一家高科技公司留下这样的历史记录,公司以后就再也别想融体面的钱了。
(这个我好多本书里都举例过了,最有名的是后世号称可穿戴设备领域之父的JET-BONE,在十三轮风投后依然没跑通商业模式,圈内有资源的聪明钱都不跟了,最后走投无路拿了中东某侯赛因石油王子的钱,然后被整个圈子永久唾弃,最后也破产了。)
在丁三石看来,他肯继续陪顾鲲玩,还是给顾鲲一些洗白上岸的机会的。
虽然之前顾鲲投过马风,投过阿狸巴巴,但圈内不会因此就鄙视阿狸巴巴,因为当时顾鲲还没有拿到兰方油田,他还不是石油狗大户的人设,也就不会被科技界鄙视为贱人。
然而,丁三石这个自认为橄榄枝的行为,顾鲲却并不打算领情。
因为鄙视链都是相对的。科技界的人拿了石油钱后,会被科技界的同行鄙视。
但奢侈界的人,投了流量公司之后,一样会被奢侈界的同行鄙视。
这是一个互相看不起的过程。
不过要注意上面的措辞:是奢侈界巨头投了“流量公司”后会被鄙视,并不是说投资高科技都会被鄙视。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顾鲲有资格投资索尼公司,那他是不会被奢侈界的其他同行鄙视的,因为索尼属于酷炫黑科技、高价宰客的尊贵企业。退一步,比索尼再略贱一档的,投资苹果也不会被人鄙视。
有一说一,苹果虽然不尊重人权不尊重消费者不尊重物权神圣黑料一大堆,但在“是否赚有尊严的利润”这点上,还是没什么好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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