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6章 神话其实能办大事儿
欧洲曾经一度流行女王,维多利亚女王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
她在位的63年期间(1837年6月20日~1901年1月22日),是英国最强盛的所谓“日不落帝国”时期。
她在位期间直到她去世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的1914年,英国都称为维多利亚时代,1914年以后,维多利亚时代结束。
维多利亚女王(亚利山德拉·维多利亚,alexandrina&nb)(1819年5月24日~1901年1月22日)于1837年继承王位(当时她18岁),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仅次于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君主,在位时间长达64年。
1837年,18岁的女王维多利亚登基,新女王在继位之前的日记中写道:
“既然上帝把我置于这个国家的王位上我将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我尚年轻,可能在许多方面缺乏经验,但我肯定,几乎无人像我这样怀着为国为民的良好意愿和真切希望。”
女王充分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她在其一生中模范地履行了立宪君主的职责,因此深受国民的爱戴。
她还是那个时代道德风尚的典范,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也是优秀的一家主妇。她自己生活严谨,工作刻苦,对别人又充满责任感。
在许多国人眼中,她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她漫长的63年在位时期则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顶峰。
维多利亚在位时期,被称作“维多利亚时代”,在英国所有国王中,她享有盛誉。
这不是因为她做出了什么轰动的事业,而是因为她什么都不做,而仅仅恪守立宪君主的本分,做她那个时代的表率。
在欧洲,女王的产生并非普遍现象,而是特定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这一现象与欧洲王位继承法的传统规则和后来的变革密切相关。
传统上,欧洲的王位继承多遵循嫡长子继承制,即王位应由父亲的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
这一规则排除了女性直接继承王位的可能性。例如,法国等国家奉行的《萨利克继承法》明确规定女性没有继承权,这使得法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女王。
然而,英国的情况有所不同。自光荣革命后,英国的继承制度虽然最初是男性优先,但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女性也可以继承王位。
这一规定为女性继承王位提供了法律基础。
例如,当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没有儿子,只有两位女儿时,作为长女的伊丽莎白公主继承了王位,成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丹麦的情况也类似。丹麦的王位继承原本也遵循长子继承制,但当上一任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九世没有儿子时,丹麦政府不得不修改王位继承法案,允许女性继承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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