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克又叮嘱了一句。
费瑞斯站起身来,点头冷酷地说道:“是的,先生,我知道了。”
说完,费瑞斯转身高举着手中的巨大刀锋,刀锋足有两米多长,一尺多款,仿佛一个巨大的钢板,暗红色的刀锋上有一道清晰的凹槽。
“出发!”
费瑞斯没有废话,只是喊了一声出发,然后转身首先向着北方走了出去。
一大堆人马走在东阳城内,并不算奇怪,东阳城本身最多的就是雇佣兵。
不过,当费瑞斯走到北边出口的时候,碰到了另外两队人马在这里集合,一队是他极其熟悉的德玛西亚城邦的队伍。
诺克萨斯和德玛西亚是世仇,双方战争打了不知道多少年,所以互相之间极其了解,两大城邦的很多小孩子从小就铭记对方是仇敌,以杀死对方为己任!
费瑞斯当年服役的时候,就是在和德玛西亚作战,身上十几个伤疤都是在与德玛西亚的战场上留下的。
而他身上所有伤疤之中最深刻的一道,就是一个名叫希森的德玛西亚战士所留下的,这位希森几年前也从德玛西亚的军队之中退役,加入到了雇佣兵的行列,现在正在富瑞的商队之中,现在也带着近两百人的战士出来参加战斗。
费瑞斯远远地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骚包铠甲的战士坐在坐骑上面,那正是他做梦都想傻吊的希森。
“哈哈哈,费瑞斯也来了吗?那真是稀客!”
希森骑在坐骑上,身穿白色铠甲,铠甲上有魔法铭文,不只是能提高防御能力,并且还能散发出一层光晕,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仿佛从天而降的天界战士一般,手中拿着一把同样是银白色的长枪,上面也有繁复的魔法纹路,一丝丝光晕在其中流转,一看就知道是一杆强大的兵器。
希森看着费瑞斯的眼神,就是胜利者看被自己击败的俘虏的眼神。
当年就是他带队击败了费瑞斯,也是他这辈子最值得炫耀的战绩,所以每次他见到费瑞斯都是满脸的骄傲,以胜利这人的姿态。
费瑞斯冷冷看了希森一眼,根本不理会他,沉声说道:“你们都要一起出动?”
来自皮城的队伍,是莫顿亲自带队,是几个商队一起凑起来的一支两百多人的队伍,皮城是一个商业和科技城邦,不是以战争为主的,所以精锐战士数量比诺克萨斯以及德玛西亚少了很多。
莫顿看着费瑞斯,严肃地说道:“自然要一起行动,战利品一起平分。”
费瑞斯想到伊克给他说,要抢回所有的货物,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了,当即也不再多说,能跟着大家一起行动也是好事,能减少风险,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至于能不能抢回所有货物,那不是他能决定的了,只要能拿回应该属于自己那份就足够了。
费瑞斯不再说话,带着一群黑色骑士安静地自成一体,与另一边全部都穿着白色铠甲的德玛西亚队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莫顿的队伍就显得弱了许多,全部都是佣兵队伍,穿着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服装铠甲,战士的素质水准也参差不齐,有拿着长枪大刀的,有拿着斧头盾牌的,还有几个人竟然拿着高科技枪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