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烛铺老板没了脑袋,其余人都被送去彬山做苦役。而剩下两家老板的生意就做得很老实了,丝毫也不敢欺瞒顾客,因为他们也听说了,那个掉脑袋的倒霉蛋其实早晚都要坏事,即使查账的人没有发觉不对,也有不少人知道内情了以后,明里暗里地写匿名信往衙门里投递,揭发他们的走私行为。
现在大家都多少识得一些字了!这件事,对所有人的生活其实都是有影响的,只是大多数人都还没完全意识到这一点,葛爱娣,是百姓中较为可以明见的那种人。她听了香烛铺的故事,就想到谢六姐的道理的确很对,所有人都识字了以后,百姓不好骗了,官也好商也罢,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日子或者就不会那么好过了,甚至就连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分别都变得很小,城里人不再那样敢欺负乡下人了。从前乡下人进城是要受欺负的,因为乡下人目不识丁也没有见识,唯唯诺诺不敢讲理,他们去铺子里很容易就用高价买些差货,吃饭的价格或者都要比城里人贵得多。
识字,识字就像是一座桥,又像是一条路,使城里和村里的区别不再那样的大,使得他们仿佛处在了一种平等的境地里。葛爱娣的确还是乡下人,难得能进城——但她现在识字了,而且学得很好,屡次受到教课的于大郎的夸奖,村统考她拿了第一,为家里挣了二两银子,再加上他们告密得到的奖赏,他们不必动用今年冬天做工的积攒也可以买一架铁犁了。而且也使得葛爱娣竟兴出了这样的想法:既然太太们都出来为官府做事,那么她葛爱娣……她葛爱娣也识字,她是不是也能为官府做事?
对葛爱娣这样的农妇来说,进城做事倒不稀奇,很多靠着城的村民会到城里去延揽一些洗晒的活计,但为官府做事,这在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想。不过太太们出来做事一样在以前也是很不敢想的,女子务工并不稀奇,男耕女织,理想的家庭里,农忙时大家一起做农活,闲的时候男人出去找短工,女人就在家用心织布,还在地上爬的孩子由已经算不得全劳力的老人、孕妇或是大一些的孩子照看,这样大家一起奔波劳碌,一整年也没有得歇,东拼西凑、捉襟见肘,将将能养活一家人——饿不死罢!想要吃得很好,那也是没有办法的。
这已算不上是穷人,真正的穷人是没有家人需要养活的,也没有屋舍,只能四处做长工短工,葛爱娣这样的人家在村里已算是中等,而城里的中等人家,女眷当然也要帮忙操持家里的生意,或是主持家里中馈,抛头露面是寻常事。只有真正的大户人家、书香门第,才能够有宅院能养得起一些女眷不在外露面,这样的女眷被葛爱娣这些平民百姓统一称呼为‘太太小姐们’,她们一般至少有三四套衣服可以换洗,每年能做几套新衣服,而且出门的时候会戴盖头、帷帽,身边能跟上一个或两个小丫鬟,再一个或两个老妈妈,因为世道不太平,还有一两个壮年长随,而且随从们面上也没有太多的菜色,这些太太小姐们的脸色要比下人们好一些,其中有些人会缠足,不过这些年来,因为时局动荡,缠足女子变少了,无论如何,这些人家的女眷她们是不太需要出来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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