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华人向导的说法,这些买活军的女兵,比女土人还要更凶,一见到敌人,如狼似虎,撩阴腿先上,重抽一脚,扭身一个肘击,对方当即吐血的都有,随后立刻抽身翻滚退开,身后战友此时已找好戳击角度,挺矛便上,两下就把敌人刺个对穿!
这哪里还是人啊,这是主杀戮的天兵天将啊!本以为弗朗机人的军队已经是天下无敌了,敏朝的士兵是完全无法抗衡的,可华人们如今才知道什么叫做组织性的优越,弗朗机士兵接受的训练,更多的还是列队、听鼓点,冲锋之流,华人们偷看他们操练时,最多也就是看到他们捉对厮杀,习练武器和搏击,他们哪里想得到,小队之间还有这样宛如本能的精密配合,还有这样一套搏击术,如此实用,出手就能直接瓦解敌人的反抗能力?
这些华人们,还不知道机器的意思,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会这样形容的——杀戮机器!半点不假!精确、实用,没有半分多余,不带丝毫情绪,既然谢六姐颁布了‘杀无赦’令,见到弗朗机士兵就杀,敢于反抗的土人、黑奴,买活军的兵丁殴打起来也不会留手,只有当即投降的‘非弗朗机士兵’,才会得到被俘虏的待遇。
除此以外,妇孺不杀,若是示意他们去教堂汇合,金银缴获归公,军队分毫不肯私留,他们说,这东西在买活军境内不如钞票好用——买活军境外呢?他们又能有什么能让人看上的好东西!
这种金钱观、执行力,是华人们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买活军的效率也令人不可置信,按道理来说,巷战一般都要打个三天,完全拿下这座城市之后,为了奖赏士兵们,也是为了安抚他们在战斗中的受到的挫折和创伤,在美尼勒城这样的敌境,主将往往会放纵士兵们屠城——杀人、强奸、抢掠!
这样的狂欢往往会持续数日,等到狂欢结束,城中残存的人也死得差不多了——屠城往往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搜索在城中窝藏的残兵,这些士兵在为自己的钱袋子打算时,对民宅会搜索得比之前要仔细得多,这期间可以顺带发现藏匿的残兵。
一次攻城战,前前后后没有几个月都算是短的,即便最后攻方取胜,入城后收拾首尾也要小半个月,期间人们是无法正常工作的,也会有很多人因为没饭吃而不得不各显神通,城中会有一段非常混乱的时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但是,在买活军这里,事情就完全不是这个样子了。
买活军用三天时间就将整个城市犁了两遍,缴获了成筐的财宝,没有一个妇女被强奸,一个孩童被杀死,所有的杀戮都在秩序中进行,这反而是比屠城更可怕的事情,任何一个华人,心中不由得都浮现了一个想法:弗朗机人好意思叫自己无敌舰队吗?这才是真正的无敌军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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