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案子,多少是有些买地特色的——倒不是说这案子的案由是外地所没有的,只是若按照敏朝的风俗,此案未必会闹到公堂之上,多数在宗族中就自我消化了,这是一点,第二点上,案情有部分买地特有的规矩,参杂其中,令人啼笑皆非,也令衙门有几分为难,这又是确实的事情。实际上,徐子先这样的大拿,关注这样的民情案件,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因为案件中所蕴含折射的体系问题,“案情的结论出来了,判案的论据呢,出来没有呢?”
“恐怕短时间内都不会有定论呢,毕竟,这是买地的规矩和《大敏律》有触犯的地方了。”
人上一百,千奇百怪,如今买地已有数百万人口,而且彼此流动频繁,外地来讨生活的流民日趋增多,可想而知,各色案件那也是少不了的,从杀人放火,到强盗诈骗,做生意的纠纷,婚恋上的仇怨,这都是百姓们日常生活的产物,若说买地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因为本地和外地迥然有异的婚俗,和婚恋有关的公堂案件,是很多的。
华、张犯奸案的开始,便是始于妇人宋氏前往衙门告发,言及自己的前夫吏目华男,和同事张女,在未离婚以前便有通奸——这便是这一起奇案的开始,但是,奇案之所以为奇案,自然是因为案件的内情,要比这几句话更复杂得多了。
故事要先从华男说起,华男本是泉州乡下的殷实人家,家中有田地五十多亩,华男因此自小得以读书上进,也算是聪明伶俐,但奈何,华男的父母在他十岁时先后病逝,华男的家产被其大伯吞没,华男和年幼的弟妹,也被接到大伯家一起生活——在敏朝,这样的事情是数不胜数的,民不告官不究,才刚十岁的华男,当然也没有状告大伯的能力,于是华男就这样在大伯家长到了十五岁。
十五岁时,华男经由大伯做主,被迫娶了泉州城南有名的悍妇宋氏,这宋氏女,便是宋玉亭这一族的宋,在泉州城内一向是很有些本事的,与华男的大伯母也是姻亲,宋氏过门之后,华男便分家出来居住,但宋氏对华男的弟妹十分苛待,囿于弟妹年幼,大伯一家和宋氏在城中又很有脸面,于是华男只能把弟妹送到吴兴县的母舅家里寄居,自己在泉州城中,宋氏商行内找了个活计,在家中做小伏低,任打任骂,如此才勉强相安无事,把生活过了下来。
如此,六七年后,买活军进泉州时,华男的弟妹也已经长大成人了,华男和宋氏也有了一男二女,华男在买活军入泉州城后,尚且没有立刻离婚,但因为他脑子灵活,聪明伶俐,考上了买活军的吏目,在家中的地位已经不再如从前一样低下,而等到去年泉州城整顿吏治,宋家除了宋玉亭一支商户之外,其余所有族亲几乎悉数倒台去职之后,方才提离婚,由于他本人愿意放弃所有家产、子女,净身出户,按照买地律法,立刻判离,华男当即去衙门辞工,离开泉州城,往云县去投奔了他已成人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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