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龙游县的小苗,就绘声绘色地说起了他们县里,两大架势人家程、邱,是如何明争暗斗,争着分家,争着找人脉往买地投诚上供,同时备案对方黑历史的。可以说,各地早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就连绍兴、上虞那些好讼的地方,讼师都开始学习买地的新法令法规,不去钻研敏律——现在民间有了纠纷,告上衙门的虽然还有,但也有很多人家,在讼师的建议下,自己在民间请中人来,按照买地的律法进行辩论,最后请中人断案——这个中人,往往就是在买地办事处的一个特殊人物,他本人对买地的规矩是特别熟悉的,实际上时而充当的也就是这个法官一般的角色。
“你想呀,这要是按敏地的规矩判了,买活军要是不认呢?输家要是记仇,去买地那边备案呢?都是老几代的人家了,仔细扒拉总有些不符合规定的事情,就比如说人口买卖好了,大多数人家都是不合规的——用养女的名字收佣,对此人不满意,转卖了的话,那就是贩卖人口,这在买地的规矩里也是重罪啊!买地是不许私下买卖人口的,尤其是不许买卖亲人,可要这么说的话,谁又没做过呢?”
小苗这话一说,大家就立刻能体会到敏地的有产阶级,惴惴不安的感觉了,但凡是有点儿钱财的人,在敏朝有三四个佣人也是很常见的,如果是佣人之间的转卖,因为是通过人牙子,或许还能分辩一二,因为人口买卖在敏朝,如果完全按程序的话,算是合法的——而其余情况虽然算是非法,但只有某几种特定的情形才会受到官府的追究。
比如说,在敏朝,实际上只有拥有一定品级的人家才能蓄奴,民间蓄奴是非法的,但只要用了养女养子的名义,官府压根不会来管。但他们会管掠卖良家子为奴的事情,而在买地这里,掠卖良家子女当然是非法的,卖自己生的孩子也是非法的。
如此一来,就在民间制造了大批的违法现象,管不管主要看有没有人专门盯着这件事备案,若是有,那当真是要受罚的,因为买卖人口是重罪,证据证人也很容易寻找齐全——被卖的仆人多数还在本地佣工,对于原主能有什么好印象?只要事先说好了,去衙门把案一备,到时候再督促买方衙门办案,那么这家人吃官司,甚至被送去矿山,那都是可以预见的事情了。
当然了,也有说法,法不责众,如果只有这样的事情,而且自己的政审分又还算高的话,也不是没希望免罪。于是这些和买地接壤的之江道州县,就呈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第一种是玩命的给自己攒政审分——这样的人家多数还是可争取的,证明他们不算心虚,至少罪愆不深。那些估量中自己算是恶贯满盈的人家,分家的分家,远走的远走,至于他们是远走去何处,有没有改头换面又用新身份加入买地,这就不是现在的手段可以追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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