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和哈莉面色古怪的看着眼前的劫匪。
“你是认真的吗?”杰森倒还好,哈莉却显得异常激动。
“!这是梦吗!上帝啊!哥谭有成千上万个人等着被抢劫,你却偏偏选中了我…”
“事实上,他抢的是我…”
“闭嘴!”哈莉和劫匪异口同声地说。
“神经病吧…你,还有你!都给老子把嘴闭上!现在,把你们的钱包都交出来。”
“如果奥运会是比谁运气差,那你肯定能拿金牌, 老兄!”哈莉还在喋喋不休,像极了中奖的孩子。
“我数321就要开枪了!”劫匪大哥都快要疯了。
“1。”杰森也懒得多跟他哔哔,直接快速伸手向内推抓住他的手腕,控制住对方手腕后,直接转体向内旋压,轻松就把对方的手枪卸掉。
虽说以杰森的体质挨了枪也不会死, 但毕竟还是会疼,再说白瞎一件衣服多不好…
“下次让我来!”哈莉鼓着腮说道。
杰森并没有杀他, 他已经不是那个刚出道的阿卡姆骑士了, 他经历了更多,也学会了更多。
杀死一个人的确是解决麻烦的最简单的方式,可这样做并不会让一个人有任何的成长,也不会让这座城市有任何改善。
因为你不能总是用杀人这样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麻烦,总有些人是你不敢杀,也杀不死的存在。
当思维陷入到“谁拦我我就干掉谁”这样愚蠢的回路中无法挣脱的时候,就意味着一个人已经走到了极限。
杰森并不希望杀人,可有些时候,总是有些人让你不得不选择采用最残酷的手段,去杀掉他。
但现在,这个小蠢贼罪不至死。
于是他将目光转向了街角无所事事的警察,从刚才那个胖警察就已经到了,但他并没有出手制止犯罪,反而自顾自地移开了目光,可能是害怕劫匪的枪?
杰森摇了摇头, 算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你也不能指望别人因为一个工作把命搭进去不是?更何况是在哥谭。
但出乎他意料的事发生了,当杰森提溜着劫匪走向警察时,劫匪却发疯一般地大叫起来,“我有执照!我有执照!警官,救我!”
杰森一愣,警官却一脸尴尬,“先生,感谢您的见义勇为,接下来的事交给GCPD就好。”
杰森没听他的话,反而揪过劫匪的头发,“什么执照?”
“犯…犯罪执照!我有科波特先生颁发的犯罪执照!我的犯罪是合法的!你不能抓我!”
“什么?”杰森一时间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合法…犯罪?”哪怕现在见多识广的杰森也被这两个组合概念听呆了。但那个劫匪却用完好的那只手忙不迭从怀中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用英文写满了一串文字。
包括犯罪执照允许犯罪的范围,时间,地点,行动手段和伤亡程度,同时对其造成社会危害性做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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