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罗岛又称济州岛,远古时期曾有耽罗国。在宋朝时期,耽罗国被高丽吞并,设耽罗郡。而元朝时期,高丽王臣服元庭,将耽罗献给元庭养马。
元朝时期曾在耽罗岛上设立总管府,管辖岛上民政、军事和牧马事务。元庭灭亡几十年后,耽罗军民总管府才迫于形势,投降朝鲜王朝。
而耽罗岛归顺朝鲜后,被称为“济州牧”,最高的行政长官为“牧使”,主要的政治任务便是在岛上牧马,每年缴纳百匹战马,作为赋税。
除了济州牧使之外,岛上设立大静县和旌义县。在《江华岛协议》签订后,大明从朝鲜手中租借了耽罗岛,成为了大明在海洋上扩张跨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郑芝豹的护送下,李旺一行人从江华岛出发,沿着朝鲜的海岸线行驶抵达了济州港。
济州牧使崔正道率旌义、大静县监,进行了热烈的欢迎仪式,并交接了岛上一牧、二县的治理权。
牧使崔正道和两名县监收到王命,另外有升迁,留下的多是岛上的本土官吏配合大明派来的总督接手岛上的各项事务。牧使崔正道卸任不久,郑芝豹也率舰队离去,仅给李旺留下两艘海船,以便其交通往返。
离去之前,郑芝豹笑道:“这根本就是鸟不生蛋的穷岛,李兄恐怕要受苦几年了。”
李旺却是洒脱道:“这天下总有人甘于受苦,才能让天下太平。百姓安居!”
“说的也是,这地方虽然穷苦,总比皮岛要好。再过一段时rì,皮岛军民便不断会被迁移到此地,李兄可要做好接受准备!”郑芝豹提醒道。
李旺道:“自然不会误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济州岛到了大明手中,重新改回了耽罗岛的旧称。耽罗岛的行政架构,也开始改变为——耽罗岛总督府。
总督府下设济州县、旌义县、大静县三县。大致在岛上安定了下来后。李旺开始选址在济州县设立兵营,将50名皇家新军战友和1000名朝鲜仆从军安顿下来。
接着,李旺新官上任三把火。雷厉风行的带着护卫,一方面奔波全岛体察民情,另外一方则是派人清点岛上的官府拥有的资产。
由于耽罗岛原本就是朝鲜的流放地。居民多是罪犯、贱民,本身并不拥有人权,也没有固定资产。因此岛上虽然有一些地主、牧场主,但是大多数土地皆是官府产权所有。
经过清点资产后,李旺开始了解,岛上拥有罪民一万三千人,这些罪民属于社会底层,差不多等同于奴隶。而拥有人权的普通平民只有1000多人,这些人拥有参加科举,拥有私人财产等等合法的权利。
整个岛上经济萧条。鸟不生蛋。当地百姓不善于农业,开辟的农田才有5000多亩,拥有农田的,多是一些有身份有地位,摆脱罪民身份的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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