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肯德基麦当劳啊?”虽然不是泡面,可这两家颜滟在国内和澳洲已经吃得够多的了。
“怎么?你宁愿吃泡面吗?”齐亦笑嘻嘻地问。
“没有,我就吃你到纽约吃的第一顿。”颜滟虽然有点郁闷,但还是决定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
“那你还是运气很好,我第一顿吃的是Shake Shack,在第八大道,不过这家汉堡店特别火,需要排很长的队。”齐亦决定提前公布答案,好让吃货的郁闷程度能够迅速得到缓解。
“你什么时候对吃这么感兴趣了?”一听说有好吃的,颜滟的郁闷就一扫而光了。
“我不是对吃感兴趣,是对这家店背后的故事感兴趣。
这是一家能让投行人就算是排一个小时的队都要去买的汉堡。
一到纽约就被Antonio拉去排队了。”齐亦和颜滟说起自己到纽约的第一餐。
Antonio,齐亦在斯坦福的室友。意大利人。(注1)
美国的大学一般只提供本科生第一年的校内住宿,但斯坦福是非常少数提供四年的。
当然,你也可以在第一年之后选择自己搬出去,不住学校。
斯坦福的宿舍,基本上都是一人一个单间的,像齐亦和Antonio这种两个人在一起的住宿,在斯坦福算是比较少的。
斯坦福的两人宿舍,并非是那种把一个单间弄起来给两个人住的。
相反,两人间的条件要比单间好很多,价格也会更贵一些。
当然,价格是对于那些自己花钱住宿的人来说的。
像齐亦这种因为杰出数学能力,拿到了最好的奖学金的,住宿也一样是不需要自己花钱。
颜滟在齐亦发给他的毕业照里面,见过Antonio,是个帅气的金发碧眼的欧洲人。
颜滟在和齐亦打电话的时候,也经常听到Antonio说话。
Antonio是个有点搞怪,并且对热狗有着超乎常人的狂热的理工男。
“这家店的背后有什么故事?Antonio不是回意大利了吗?怎么还带你在纽约吃汉堡?”颜滟之前并没有听齐亦提起过这件事情。
“他先到纽约玩了一圈,才回的意大利。
Shake Shack一开始,只是一个在Madison Square Garden(麦迪逊广场花园)卖热狗的小推车。
Antonio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热狗这两个字,就觉得必须要来纽约吃一趟。
现在的 Shake Shack,已经从小推车变成了在纽约市中心有十几家门店的连锁店。
创始人Danny Meyer是纽约饮食届的怪才。
他的创业故事,也是投行人津津乐道的。”齐亦给颜滟介绍。
“这些都是Antonio告诉你的?”颜滟有点好奇,齐亦怎么会对一个汉堡店的历史都如数家珍。
“不是啊,他就是冲着曾经是卖热狗的小推车这件事情去的。”齐亦的舍友,属于那总听到热狗就两眼放光,看到热狗就走不动路的人。
“那你什么时候对吃这么感兴趣了,连创始人的名字都翻出来了?”颜滟继续感到疑惑。
“因为我女朋友,八月份会告诉我,她就能决定明年来纽约了。
我当然要事先帮她做好攻略。
在纽约遇到什么好吃的,绝对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要做最详细的研究的。”齐亦对自己女朋友高中之后新增的吃货属性已经非常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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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Antonio是意大利文的名字,如果换成英文就是很简单的 Anthony(安东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