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自己还是带两个去,这怕是全聚会焦点了。
好处是明澈以后绝对会对自己更好,按照明澈的说法,自己应该也能第一时间吸引接引人的注意力。
坏处是——这事儿要是被矮哥知道,那不就是挑拨我与矮哥之间深厚的战友情吗?
带着矮哥未来的老婆,去参加伴侣交换舞会?这算个什么事儿?隔壁老王当主角,也不敢这么写啊。
但阮清韵那边说道:
“那就这么定了。”
“那你可得自己跟队长说,就说是你强迫我去的。”
“哈哈哈哈……”阮清韵笑得花枝乱颤:
“放心吧,不会让你家队长难为你的。”
“但愿不会。”白雾挂断了电话。
……
……
次日下午,阮清韵和刘橙子一左一右,带着白雾去了底层的服装店里,花了大几千的塔司,给他置办了一身行头。
这些衣服其实都是几年前过季的款式,但都是正品。如果去第三层买,没个十多万塔司下不来。
白雾原本还有些质疑,但两个女人对这些太熟悉了:
“场合是最重要的伪装,当你带着我和橙子一起出现的时候,你身上的衣服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人会想,为何你穿着几年前的款式,他们只会觉得,你是一个不喜欢变化的人,是个念旧复古的人。”
术业有专攻,这种事情,白雾的确比不过两个女人。其实下细一想也是。
能够出现在明澈的明玉庄里,本身就把一些问题解决了。
这就像是他前世里,有些拼单名援一样,她们努力的出现在某些地方,是因为大多数人眼里,只要在那个地方,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至于身上穿的丝袜是不是拼的,包包是不是租的,舞会短裙是不是共享的,精致饮品是不是只能摆拍的,都不重要。
准备妥当之后,白雾与阮清韵和刘橙子前往了第三层。
升降梯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感受到了这次舞会自己大概率是比较忙的。
刘橙子娇小,虽然以前是空心球,但腰和腿则有傲人资本,她挑了一件香槟色的晚礼服,这件晚礼服简洁且突出腰身,富有设计感。
瞬间就成捡漏港口的卖货西施,变成了高塔三层的时尚贵妇。
至于阮清韵,似乎生来就是要让无数男人抬头的,她本就长得很高,以至于有时候经常在想,自己要是和谷青玉接吻,是不是得弯着身。
而今天她更是穿着黑色长裙,踩着黑色的细高跟。腿型已然足以让无数舞会上的老色狼们兴奋,如果再看到她的脸……恐怕今晚其他人的“生意”不会太好。
一路上白雾都是焦点,抵达第三层后,明澈很快就派了专车来接送。
他早就觉得,白雾是一个和自己一样,非常懂得挑女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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