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
一百两银子!
刁天算了下,他一年也就一两银子,从来没存过钱,去哪找一百两?
“我还是浸猪笼吧。”刁天坚持着,估计也就他这么坚持去死了吧。
“你怎么那么想死?”三德寡妇朝他眨了眨眼:“村子里怕赚不到这么多钱。”
刁天见三德寡妇的眼色,忽然醒悟,三德寡妇这是缓兵之计,要赚钱,刁天就得离开村子,这也就给刁天逃跑的机会,而三德寡妇也就不用招赘了。
这让刁天忽然觉得,这个胖得敦实的三德寡妇是这么的可爱。
刁天跪到地上,“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大恩大德,刁天没齿难忘。”
刁天没有说报恩之事,但心中,已经决定一定回来报恩!
尽管村民都看出三德寡妇是在给刁天机会逃跑,但她此举没坏了规矩,村长也就没计较了,招呼村民们散了,三德寡妇则连忙去安慰她的女儿。
三德寡妇其实将刁天当半个儿子看待,为何?乡下人思想,家里没有个男丁,总是不健全的,三德寡妇只有一个女儿,又从小将刁天带大,能没感情么?
别说她刻薄,破村子里养多一个人,她这样的寡妇也是很困难的,本是想着招赘也算是两全其美,但见把自己的女儿逼得如此痛苦,三德寡妇心中也非常愧疚。
刁天站在一旁,朝她道:“三德姑奶奶,我出去赚钱了,你们保重,我一定会回来的。”
刁天说完,双脚蹬地,整个人拔地而起,一转眼,已经飞掠到远处。
三德寡妇目瞪口呆的望着刁天模糊的背影,惊骇莫名的指着:“女儿,他……他是神仙!”
借着树冠枝叶跳走于林间的刁天,回头望了一眼李家村,这是靠着山林,对着大海的偏僻山村,这便是他活了十几年的村子,一个梦,让他与之别离。
“我会回来的,风风光光的回来,到时,你们会知道我不叫二狗,我叫刁天!”
树林中一条小溪边。
刁天盘腿坐在地上,身前是一堆篝火,烤着一只野猪。
此刻的他,脸上的污垢已经洗净,乱糟糟的头发也已经用石片剃光,十五岁稚嫩的脸蛋显得特别清秀,给人的感觉,由于年龄问题,还看不出帅气,却十分干净,就是一种脱俗的感觉。
刁天望着篝火,望得入神,此刻他心里十分茫然。
他因为一个梦而拥有了一身的本事,但他却只是一个小村庄的二狗,一辈子都生活在那一亩三分地中,从来没出去过,对外面毫无认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样的世界中,该往哪里走,出了这树林,又会到什么地方。
“偶没头发。”刁天双手合十,他想起了梦中的师傅,想要师傅的指引,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见他自嘲的笑起来:“还是当和尚好,什么都不用想,果然啊,凡尘俗世多烦忧,青灯一盏明心性。我看,我还是做我的本职,嗯,吃肉。”
跟老和尚一起,刁天什么戒都破了,吃肉喝酒那是正常不过的事,但有两样,刁天从来没做过,一是杀生,至今他连蚂蚁都没踩死过,据老和尚说,杀生也无妨,但会增加业力,助长魔性,有一天会发疯,所以刁天不杀生;一是女色,至今刁天还是小处男一枚,不关他的身体的事,而是他所修炼的极阳童子功,这功夫,一旦近女色,可是会破功滴。
刁天吃了两口肉,舒爽的啧啧不停,好像几十年没吃过肉一般,然而他只吃了两口,便停了下来,眉头大皱,鼻尖耸了耸,自语道:“奇怪,这就是妖界么?竟然有这种东西?出来吧,别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