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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出门游历,大概半个月以后回京。”楼础向好朋友马维说出自己的决定,对他来说,这次游历势在必行。
“你要去做什么?”马维刚刚听楼础讲完广普寺的经历,脸上兀自带着调侃的微笑。
“四处游历,探访民风,看看百姓的生活究竟怎样,不会走得太远。皇帝说得对,我不能只凭一篇文章就说他操之过急,总得睁开眼睛,看看真实的情况。”
马维怔了一会,“那个欢颜郡主真的将你说服了?”
楼础想了想,“不全是因为她,与端世子争议的时候,我就已得出这个结论。假皇帝就在面前,我可以与之反复辩论,甚至有八分把握能够令他哑口无言,但是皇帝的质疑终究没有得到解答,无论如何我都是在纸上谈兵。”
马维露出古怪的笑容,好像听到一个复杂的笑话,而他一直没明白其中的意味,“第一,咱们是读书人,虽然读过的许多书不是先贤典籍,但也是读书人,这么多年来,咱们学的是见微知著,学的是循名责实……”
“游历就是在‘责实’。”
“可你丢了‘读书人’的实,如果什么事情都要亲历亲为,读书还有何用?书中的道理千千万万,你能每一条都检验一番?你想了解百姓的状况,可以,去省部台阁看各地官员送来的奏章,三天时间,你能了解整个天下的细节。但是你看不到大势,大势在书中、在心中,这是读书人的本事,也是读书人的价值。皇帝不懂这一点,所以他不配当皇帝,应该去户部当一部计吏。”
楼础笑了笑,“我想看的不是细节,也不是大势,而是……感受。”
“谁的感受?”
“百姓的感受,我的感受,天下的感受。”
马维无奈地摇头,“算了,我不跟你争辩,还有更重要的第二呢。”马维抓住楼础的一条胳膊,神情前所未有的严肃,“咱们的计划里不包括说服皇帝,皇帝不可说服,础弟理应心知肚明。”
听到“心知肚明”四字,楼础从怀里取出一绺头发放到马维手里。
“这是什么?”马维不解其意。
“洪大侠送我的‘礼物’。”
“黑毛犬的头发?”马维露出厌恶之意。
“周律的小妾。”
马维一愣,低头嗅了一下,笑道:“果然有一丝香味。”将头发扔到一边的桌子上,擦擦手,“础弟觉得洪道恢不可用?哈哈,郭时风真是弄巧成拙,亏他向我信誓旦旦地说,你已经完全被他说服。”
“我出门游历的时候,马兄可以找一位更合适的刺客。”
“当然,这不是大问题。”马维无意争论洪道恢的本事高低,轻叹一声,“础弟打定主意了?”
“嗯,明天一早出发,端世子派人给我带路。”
“我还能说什么呢?”马维又叹一声,“只希望础弟是真心想要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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