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解谜快感与智商优越?
深谙商业与艺术的平衡之道,使诺兰具备俘获大众的基本条件。他的谜题叙事,与其说是对好莱坞经典叙事法则的背离,倒不如说是经典叙事的异变。
诺兰作品引发的影迷狂热,根本原因或许在于诺兰对新媒体语境下新型受众的精准把握。他始终关注观众的感受,并充分利用新媒介与他们互动,培养甚至“煽动”对解谜的痴迷。
《记忆迷局》播出之前,诺兰和弟弟亲自设计了影片网站。该电影DVD的菜单也被设计成谜语,想看到正序剪辑需要破解。
《盗梦空间》发布网络互动游戏,实现了影片宣传和提前教学。《连线》杂志当年还收到了一封匿名信,名为《梦境分享:战术雇佣程序手册》,蛛丝马迹皆是诺兰所留。
他的电影就像一块复杂的拼图,拼图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是独立的存在。观众利用自己熟悉的碎片进行“拼图”,整个过程是痛并快乐着。
在此过程中诺兰还会为观众设置干扰项,让观众相信可信度并不高的片中目击者。
这种垂钓心态,诺兰袒露为:假设电影就是迷宫,迷宫的人出现错误。我更倾向于呆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在迷宫中团团转,这样才比较刺激有趣。我喜欢成为迷宫的参与者,而不是见证者。
诺兰的电影是与观众沟通的产物,不再是简单的给予和接收。观众成为电影创作的另类参与者,能取得同样效果的似乎只有漫威系列。漫威的受众也喜欢找彩蛋,只不过相对于诺兰粉的拼图要更简易。
当大众逐渐对爆米花电影和学院派佳作审美疲劳,诺兰找到猜谜游戏作诱饵。开放的结局、复杂的结构、切换的视角,要求你不得不聚精会神,否则看完无法拿到拼图俱乐部的入场券。没有人愿意被挤下智商的高地,讨论诺兰电影成了颇具小资情调的社交货币。
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和认知模式。所以它都倾向于为每个人、每件事规定一些受宠的模式。互联网和电子游戏,无疑是后现代文化中最受宠的媒介。
深受其影响,并与之形成同构关系的诺兰谜题电影,则摇身为当前电影观众的新宠。这些以技术极客、都市青年为主体的观众,不仅熟识好莱坞商业电影的叙事模式,同时也广泛涉猎各类艺术电影。
他们对谜题电影的密集信息和悬念欣然接受,近似于另一种电子游戏的拼杀。没有爱解谜的观众,便没有诺兰。而没有诺兰,就没有那么多的观众发现自己对解谜的潜意识渴望。
去年长视频市场最突出的变化之一,莫过于平台间的气氛忽然融洽起来。曾经为争夺头部剧独家版权而互相抬价,甚至传出过高管互殴八卦的优爱腾芒,开始大搞联播,重点内容都不吝拿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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