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内的消费者对于这种制度的存在可能不理解,但海外消费者就很熟了。
比如,举个B站用户容易理解的案例:敖厂长提到的“1982年,雅达利2600游戏机平台上,发生的ET外星人游戏事件”摧毁了美国游戏机产业后,后来的所有游戏机厂商都吸取教训,增加了游戏机厂主导的审核制度。
雅达利自爆后趁虚而入美国市场的任天堂,就是其中代表——当时所有想在任天堂游戏机上发布的游戏,都必须通过任天堂公司的内容审核、和谐,就跟今天要上APP-STORE的东西,必须通过苹果公司审核。
这是因为任天堂(苹果)公司有权认为:如果你不被我审核,万一你在我的机器上发布了一款烂作,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对本游戏机平台上所有作品的水平公信力产生怀疑。所以不给授权的游戏就只能成为地下游戏,被发现后,游戏机厂商可以起诉游戏开发商。
太阳底下其实没有新鲜事。
但是,这一次乔迪夫面对的对手,显然是个惯犯老手,做事滴水不漏,证据毁灭完美。
苹果公司根本逮不到新浪官方有任何瑕疵。
这就很难受了。
大公司都是希望起诉另一家大公司的,这样比较容易被司法系统重视,打赢了能提的要求也比较高,也不容易被心怀碰瓷的小人物跟风效法。
现在,新浪不能告,就有点千斤重拳只能打棉花团的无力感,根本不知道劲儿往哪里使。
“对方是个高手啊,那个马和纱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知名的知识产权法领域的律师指点?”乔迪夫审慎地追问了一句。
“按说不会有,最多就是那个冯见雄了。”做功课的马仔如是汇报说。
“冯见雄?好像名字很耳熟啊,具体什么来头?”乔迪夫饶有兴致地问道。
马仔显然是做过深刻的功课,连忙竹筒倒豆子一样汇报:
“冯见雄啊,目前博客上的顶级大V公知啊——听说他才22岁,已经法硕毕业了,还在《法学研究》这些国内最顶级法学期刊累计发文几十篇。还协助他的导师、促进过国内的《专利法》、《商标法》相关司法解释的修订进程。
他还是史上唯一连续两届国家大专辩论赛冠军队队员兼最佳辩手、最近还在网上连载了一部互联网发展史展望,据说是眼下最火的经济类作品,比《货币战争》还火不少……
另外,他跟那个马和纱是校友关系,马和纱是他的学妹,两人一度关系暧昧,他还为两者之间的绯闻打过名誉权官司,告赢了好几家媒体,据说是马和纱当时出具了‘处女鉴定’反击了那些绯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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