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一遍
爱过你的心已无法还原
有谁敢承诺到永远
能刻骨已情愿
还是想你一遍一遍
就算皱起眉心会老一些
只是难免埋怨时间的手
把相爱写成相爱过
——颜玺轩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个Jack彬彬有礼地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
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魄,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thekingofthe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赖,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地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给挤兑死。结果她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她是暴发户的女儿,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她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想跟她说句话两人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来说,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