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清此时也知道周易想做什么了,可是他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暗叹着开始了他的结案陈词:法官大人,各位尊敬的陪审员,谋杀罪,是性质非常恶劣的一种犯罪,被告人因为女儿被死者引诱,从事不道德之易活动......
他的结案陈词并没有什么新意,无非是重复了一遍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推论出秦水妹是为泄愤而将黄光明推出窗户坠楼身亡,最后要求陪审团判秦水妹谋杀罪名成立而已。葛美美是未成年人,又因为此案涉及到她的个人,因此她有权利拒绝出庭作证,不过在庭审过程中,对葛美美被黄光明引诱**这一事实,秦水妹予以肯定,结合张水的证言,可以确认为事实,因此孙玉清得以引用,这样一来,表面上看秦水妹就有了杀人动机。
法官大人,各位尊敬的陪审员,我非常同意主控官刚才的话
周易微微一笑道:不错,谋杀罪,是性质非常恶劣的一种犯罪。正因为如此,一旦罪名成立,我的当事人秦女士就必然被判处终身监禁,失去我们每个人都要用生命来捍卫的自由,所以我们更需要万分谨慎地来判断罪与非罪
香江的法治精神,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也就是说,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控方提出的证据必须能排除一切疑点,否则就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周易的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也保持在略快于正常人的速度上:本案中的三名证人所作出的证言,都存在明显的疑点,证人张水无法证明801房间内发生的事情真相;证人林会先生也不能证明黄光明跌落,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推了他;至于证人黄丽小姐,她根本就是一位瘾君子,在大量服食毒品并且产生幻觉的情况下,她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更何谈作证呢
此外,我还必须提醒各位陪审员,本案中的第三位证人黄小姐其实本应该和我的当事人一样,坐在被告栏中
周易一指被告栏,大声道:根据专家证人的证词,黄小姐当晚很可能因为环境诱因导致她作出攻击性动作,那死者有没有可能是她推下去的呢当然,这种可能很小,就如同我的当事人会杀死黄光明的可能一样小。只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担心做出错误判断,才没有提到黄小姐。使她不但没有成为被告,反倒成为了控方证人
也就是说,本案中实际是有两名嫌疑人的,她们都有可能是凶手;当然,也可能是死者黄光明自己失足摔死,这就起码有了三种可能周易道:而要认定我的当事人构成谋杀罪,控方就有义务证明另外两种可能不存在,否则就是存在疑点
在英国法律史上,曾经出现过一起密室谋杀案
周易道:在这起案件中。处于封闭空间中的有两名嫌疑人和一具尸体。很显然,两名嫌疑人中必有一人是真正的凶手,可两人相互指责是对方杀人,控方也无法证明是谁说了假话。所以最终判决两人均无罪释放这就是现代法治精神,这就是所谓的宁纵勿枉我想,此时此刻,各位陪审员应该已经有了决定。那就是裁定我的当事人秦水妹谋杀罪名不成立
半个小时后,陪审团成员回到了法庭,这样短的时间说明。陪审团的意见应该是惊人的一致。像谋杀这类重罪,陪审团就是讨论上一天一夜都属于正常,甚至还有最后无法形成大比例意见而不得不解散陪审团,然后重组的事情发生过。
法官大人,我们已经有了结果。
首席陪审员站起身道:我们以6票对1票的大比例通过,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
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本席宣布,被告当庭释放
主审法官含笑望了望周易,微微点头,她也是个女人。
孙玉清叹了口气,收拾起东西转身离开了法庭,甚至没有和周易握手,这案子他输得有些憋屈。秦水妹则流着眼泪,从犯人栏走出来,来到周易面前:周大状,谢谢,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