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赖皮的客人我都见过。”刑如意先是抱起了儿子,往喜鹊怀里一塞:“亓儿困了,你哄他睡觉,我去前头铺子里看看。还有,见到你狐狸姐夫了吗?”
喜鹊指了指外头那个一身白衣,刚刚才进门的俊俏男子。
刑如意如获大赦般的抱起女儿冲了过去:“梨儿只认她爹,所以你哄哄吧。”
狐狸单手接过女儿,另外一只手却伸过去,摸了摸刑如意的脸:“夫人辛苦了!”
刑如意生了一对儿龙凤胎。
儿子取名殷亓,亓与元字相似,却又少了些笔画,暗示他是弟弟。另外,殷亓反过来念是亓殷,意喻起因,讲的是刑如意与狐狸的缘分。
女儿取名殷梨,梨是水果,酸甜可口,寓意着女儿生活美满。梨,又暗示着离,暗藏着刑如意那点儿不舍的小心思。
到了铺子里,刚想喘口气,那个坐在门口的女子便袅袅的走了过来:“掌柜的,我想买能够遮瑕的东西。”
“遮瑕笔、遮瑕膏、还有遮瑕粉,不知道姑娘喜欢哪一种的?”
“哪一种都可以,我只是想要暂时的遮住我脸上的这道疤痕。”女子取下脸上的面纱,露出一道犹如蜈蚣般狰狞的伤痕来。
“这伤痕……”
“是我自己划的。”
“自己划的?”刑如意凝着那道疤痕,从疤痕留下的轨迹来看,的确像是自个儿划的。从伤痕的深浅判断,应该是发簪一类的东西。
刑如意抬头,看见了那支别在女子头上的银簪:“这支银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十三送我的,就在距离胭脂铺不远的那个小摊子前。”女子向外指了指。
“你与十三是……”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亦是我的朋友。”
女子将面纱重新覆上。
“我叫于安,原是本地富商于成万的女儿。后因爹爹生意败落,家中财物又被亲戚们洗劫一空,不得已只得与妹妹栖身街头。
那年,我八岁,牵着妹妹的手在街上乞讨。结果,遇到几个牵着恶狗的混混。那些混混见我与妹妹软弱可欺,便放出狗来想要咬死我们。逃跑时,我遇见了十三,是他帮我拦下了那条追着我跑的恶狗,还带着我把妹妹也给救了出来。
几年后,我们都长大了。原以为他是认不出我的,没想到,只是一个错身而过,他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还买下了这支银簪送给我。”
“的确像是十三能做出来的事情。”
“是啊。”于安叹了口气:“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个衣衫破烂的小乞丐。第二次遇见他,我是丽人坊中的琴师,且这两次,都是在我狼狈的时候。”
“丽人坊?我去过,里面的姑娘都很漂亮。”
于安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便是尴尬,尴尬之后又是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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