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铺里生意冷清,作为掌柜的,刑如意不得不开展一下副业。她拎着鬼牌,穿过狭窄的小巷,停到了一栋陈旧的居民楼前。
“这楼,怕是有些年头了。”
“70年代建的,属于那个时候有钱人才能住的房子。”一名鬼差跟着显身。“说出来姐姐您可能都不信,我小时候就住在这居民楼里。”
“信啊,我为什么不信?”
刑如意瞅了一眼那鬼差,二十四五的年纪,染着一头特别扎眼的孔雀绿的头发,身上穿的倒是地府严格要求的鬼差制服。怎么说呢,有点儿像是动漫里头的人物。
“喏,那边那间,以前就是我们家的。”鬼差指着最左边三楼的那扇窗户:“可惜,我爸是个不争气的,跟我妈结婚没多久就染上了赌博的毛病,先是让我妈忍无可忍的跟他离了婚,后来又把这栋我爷爷奶奶留给他的房子给抵押了。”
“那你们后来住在哪儿?”
“有钱的时候租房住,没钱的时候就睡桥洞,睡大街,反正我的童年时光是不愉快的。”鬼差摇摇头:“好像是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我妈回来了,跟我爸商量着要把我带走。那个时候,我爸还跟以前一样,手里有点钱就拿去赌,听我妈那么一说,直接问她要钱,说没有十万八万的别想把我带回去,还说那些钱是他辛辛苦苦养了我这么多年的辛苦费,说他后半辈子是享不了我的福了。所以,我这个儿子,简单来说,就是给我妈养的。说实话,我当时也特别想跟我妈回去。跟着我妈,至少不用挨冻吧,不用饿肚子吧。可就是因为我爸的那句话,我改主意了,我觉得我自个儿都被我爸给坑了,不能再让他坑我妈。”
“坑这个字——”
“很准确是不是?十万八万啊,那得是我妈辛苦多少年的工资,全给我爸,变相的给别人花?再说了,我那个时候已经知道我未来是个啥德性了。我坏毛病一堆,光是伟大的母爱只怕很难感化我。我妈虽然没有说,但我估摸着她肯定再婚了,将我这么一个不服管教,一身臭毛病的孩子带回去,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我呢,跟着我爸流浪惯了,也就不再去祸害我妈了。”
“那你又是怎么做上鬼差的?”
“稀里糊涂呗。”鬼差撩了撩自己的头发:“我爸为了赌博,欠了不少的高利贷,被人家逼债的拿着刀砍。他个怕死的,竟把我给推出去了。我呢,运气也着实不太好,被那些人一刀砍在了脑袋上,直接从地上到了地下。因为是枉死的,所以只能暂时住在枉死城里。说实话,我觉得当鬼比当人好,至少不用为了吃喝发愁,且枉死城里也不想活着的时候想的那么吓人,蛮自在的。不愁吃,不愁喝,还有地方落脚,闲着没事儿的时候我就四处逛,顺手帮个鬼什么的。阎君兴许瞧着我还算是个有志的,值得栽培的五好青年,就让我做了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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