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就是各种提高舞弊成本。
面对领导的要求,邓芝等人当然是纪录执行为主,不过也有一些修修补补的谏言。
比如分管功曹的王累比较秉公直言,他就指出李素提出的“举子建档”操作方式有点拍脑门,时间上或许过于仓促不公平,应该给偏远地区的官员和举子留出时间。
李素一想也对,他本来对于这种操作性层面的完善意见都是从谏如流的,又重新跟下属略一讨论,就宣布了改法:
“那就这样吧,偏远地区交档延迟的,可以以当地文曹公文发出的火漆印戳为准,变相宽限一些时日,但抵达长安文部衙门档案库的日子,最晚不能晚于三月初一。”
李素很自然而然想到了类似后世邮驿系统以邮戳日为准的做法。汉末的朝廷公文驿站虽然没有邮戳,但也可以写好日期再盖上火漆印。
当然了,以李素的政治经验,他就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只要这个口子开了,未来肯定会有漏洞。
比如就跟朱元璋时期“洪武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那样,偏远地区官员每年送报新档案的时候,明明送晚了,还在封印上写前一年腊月末的日期、然后盖戳。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造假的弹性空间不大,时间上稍微给地方宽松一些占点便宜,也不至于犯多大的原则性错误。
既然是改革刚开始不久,不能一下子抓得太死,那样只会激发反抗。
而且好在刘备这人的脾气比较宽容,哪怕将来统一天下了,也绝对不会像朱元璋那样翻旧账为了空印案疯狂屠杀。
除了上述源于王累的意见,张松也提出了一条谏言,他说道:“司空,对那些世家大族派来围考的不学无术之辈,褫夺其来年再考的资格,确实可以压制世家大族。
不过,也有少数考得差的,未必都是来围考的,或许是确系寒门、以品行闻于乡里,被秉公断事的郡守举为考生。如果一次成绩考同郡最后一名,就终生褫夺,会不会过于严苛?还是要给年轻时学问差的人以发奋自新的机会才好。”
李素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那就多给点机会。幕僚们群策群力,最后改成:
凡是一次考试考到同郡同科举子最后一名的,下一届禁考,不许再举荐。但隔一届之后如果品行确实被乡里所称道,可以再给一次机会。
但是如果一个人连续两届都考同郡同科最后一名、或者一生中累计三次考最后一名、或者一生中累计成绩处于同郡考生后三分之一五次以上的,则褫夺终生再考资格。
虽然有点残忍,但这也是州郡两级保送制情况下的最优解了。
除非几十年后,天下太平,科举制再次大改革,把基层考生资格的获取也考试化选拔,否则这个条例就得一直执行下去。
……
九月二十日,短暂数日的调研优化之后,李素把上述两条科举实施过程中的临时优化,也公布明发给荆州众文武。
这也不算朝令夕改,因为都是对今年考完后的下场、以及来年资格的限制,所以对政府公信力并没有损伤。
蒯良、蔡瑁为代表的荆州世家大族,看了之后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意识到明年他们的日子会更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