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爷儿俩互相瞧不起?
好像是从我把二十万稿费拍出来那次,老爹就认可我的行事了?
甚至他老人家还有禅位之意图?
“大包干以后,集体财产就没有了,既不能给人好处,也不能给人坏处,谁还听你的呢?人心早就散了啊!”丁满仓当了一辈子的村领导,对农村变迁有着切身的体会,当然也有些朴素的理论认识,无非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然后就絮絮叨叨地回忆起了改天换地学大寨修水利的峥嵘岁月。
这些年来,村集体的存在感几近于无,丁满仓这村主任当得更是酱油,想当初他可是堂堂正正的一把手来着。
丁山则在一旁低头刷手机,反正丁主任的红色回忆也不需要听众,甚至儿子皱眉苦思时他还会放低点儿声音,却也是思路不乱,话语流畅。
资料还是查到了不少的。
宅基地仅限于村集体内部转让,且被转让人名下没有宅基地,且转让后双方均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在本村人内部转让时,需经村集体同意并开具证明,由镇土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可是这些制度,根本就制约不了财势通天的房地产集团啊,那灰西装说过镇府算个锤子,应该不是吹牛的。
况且鲁城投资集团也不是购买住房和耕地,人家是签订拆迁协议啊,只是先拿了房产证和耕地证做抵押而已。
再者说来,如果村集体强行不同意,那不是断人财路吗?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恐怕还没等鲁城投资集团动手呢,乡亲们就过来砸玻璃拆房子了吧?
哥这是强出头了啊,好像哪头都不是人?
丁山郁闷地睡去,丁满仓小声坚持讲完那过去的故事……
次日,灰西装带着两辆越野车又来了,再次签出三十多户,整个陡崖屯已然半壁失手。
剩下的六七十户人家,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类,每类都是十来户不等。第一类是老丁主任劝住的。第二类是信任丁山的。第三类是祖地不肯轻离的。第四类是想搬但准备要高价的。
当然,每个类型里都有几户人家在吵架,最终搬不搬呢,还要看吵架的结果。
第三日,又签出了十余户。
剩下不到五十户,占了全屯子的不到四成。
这次来的越野车却是五辆,二十多个黑西装分成四组,开始挨家挨户拜访。
说话很和善,眼神很凌厉。
无非是拿钱走人莫贪心,胳膊拧不过大腿去,别给脸不要脸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过街要走人行横道……
山民倒是不怕这个,有人抄家伙伺候,黑衣人也不正面硬杠,皮笑肉不笑地退场,再去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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