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琪琪赚钱倒是多,但是让她一顿早晨饭就吃这么一堆东西,她也不舍得。
龙凤茶楼的早点,那叫一个贵啊。
就这几样算一下的话,一百绝对打不住,两百应该还差不多。
四个人吃个早晨饭,就花两百多,简直就是奢侈。
金麦基家境一般,也是第一次吃这么丰富的早餐,吃相称得上狼吞虎咽。
唯一慢慢细嚼慢咽的就是庄志雄了,他虽然肚子饿,但是习惯了细嚼慢咽吃饭,吃饭动作都带着一种贵族范。
这也是从小被庄母和舅舅教导养成的好习惯。
还记得自己因为拿捏筷子不标准,被庄母打了好几次,手背上红色的淤痕都留了好几天的时间。
……
“怎么样?吃好了吗?”
庄志雄见三人都连连点头,这才开口笑道:“旁边有个大商场挺不错的,我们去里面逛逛,怎么样?”
“好啊!”
也是凑巧,今天正好是杜琪琪的生日,有庄志雄这样一个帅气英俊的男人要陪着逛商场,真是一件值得回味的事情。
“老大,我们还要捉贼呢!”
金麦基没想到,庄志雄放着正事不干,竟然要陪两个女人逛商场,连忙开口劝道。
刚才说好的,对鸡无感,难道是开玩笑的吗?
“捉贼不一定要去大街上,商场里面也有啊!”
庄志雄昨天晚上不仅仅抓了三个窃贼,同时还浏览了一下湾仔警署附近市民报失记录。
这些市民被盗窃主要发生在三个地方,第一个就是公交车、地铁等拥挤的公共交通上,这是一个重灾区,因为车内人数多,流量快,窃贼得手后,非常容易转移。
第二个地方就是商场、车站等人流量很大的地方,尤其是商场打折的地方,一般都会拥挤着一群人,给了窃贼扒手一个非常便利的机会。
第三个就是停车场。
庄志雄现在辨别小偷的本事还有些欠缺,去了公交车等拥挤的地方,抓住小偷的可能性不高。
只有去商场,商场空间大,小偷就算拥挤在人群中,也非常容易辨认出来。
庄志雄把单买了,带着金麦基、钟少红、杜琪琪三人赶向附近的大商场。
在此期间,杜琪琪对庄志雄几乎是极力吹捧,什么貌比潘安,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反正说说而已,惠而不费。
一行四人进了商场,有杜琪琪这个女人在,热闹是少不了的。
“注意,前面那个穿貂绒的那个女人,她的眼神很不对,不看商品,眼睛一直注视行人,应该是窃贼。”
庄志雄扯了扯金麦基的衣袖,示意他跟过去。
金麦基没想到收获来得这么快,悄悄地贴了过去,观察了一下,确实如老大所说,果然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庄志雄一直注意金麦基和那个貂绒女人,没想到离开专卖柜的时候,竟然与一个金丝眼镜男碰了一下,顿时眼神一缩。
“咦?这不是香江男星曹、查理吗?”
那金丝眼镜男,油光粉面的脸上,露着笑不溜秋的表情,极度猥琐。
“我擦,竟然偷我的钱包?”
庄志雄眼睛冷笑了一声,顾不得另一边金麦基的进展,一双手铐,直接把就要离去的金丝眼镜男,直接铐住了。
“香江警察,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将被作为呈堂证供。”
“警察?”
金丝眼镜男傻眼了,这个不是陪女人来挑选衣服的凯子吗?
那个女人自己可是认识的,钵兰街的舞女琪琪,什么时候警察也能看中那种货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