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八年八月,最后一批海运漕船投入使用,至此,共计六百余艘大型海船往来五大码头,全面取代了内陆河运。河道、漕运两个总督衙门合并成一体,成立内陆水利司,归工部衙门直管,该司主管官员挂工部侍郎衔,较之工部其他司高出一截,以示对内陆水利司的重视之意。三万余漕丁、十万家属除部分分流到海运中去外,一万五千余人投入垦荒,余下五千精壮转入水利司公干。至此胤祚最初上的海事折子已基本完工,只剩下一些收尾工作,光是此项工程每年就为朝廷节省了白银一百余万两,康熙老爷子下诏对胤祚进行嘉奖,赏玉屏风、玉如意数件、金银若干。
康熙三十八年十月,新的商法在海关总署与礼部协作下产生,康熙老爷子批准之后,下诏执行。新商法的诞生标志着海外贸易的合法性确立,但关封依旧存在,没有朝廷特许关封,私人依旧不能从事海外贸易,唯一令胤祚有些不满的是海外贸易的关税高得有些离谱,较之国内贸易的十一税高出了一大截,达到了逢十抽二的程度。虽说海外贸易的利润极高,但考虑到海运的风险,此税制不免有些过高了,不利于海外贸易的长期发展——眼下搞海外贸易的人不算多,物以稀为贵,随着规模的扩大,利润降低是必然的事情,税定高了着实不利于海运规模的扩大。
胤祚心里头明白此税制并不合理,也知道这是礼部尚书缪彤、缪老爷子搞的鬼,其用意不过是要用高额税收打压海外贸易而已,但胤祚却没有立刻跳出来反对,毕竟此时时机未到,若是强自上奏反对也未必能得到老爷子的同意,可只要海运规模上去了,有了足够的经济规模,以康熙老爷子的眼光自然会看到其中的蹊跷的。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胤祚旗下百余首大型海船分三路从青岛、上海、广州启航,目标与上次并无不同,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老三胤祉的三条船走的是朝鲜航线,从青岛出发,老八名下的八条船却是跟随胤祚的大船队下南洋,三路船队总计有大型海船一百二十二艘整,其余跟随大舰队出航的一些私人小船六十余艘。
康熙三十九年四月底,三路船队陆续归来,不算私人小船,光是三位阿哥名下的船队,累计获利近两千五万两银子,上缴关税近千万两,利润率虽因货物众多而比第一次有所降低,但依旧高的吓人,扣除因遇到风暴而沉没的三艘大船、缴纳的税款及分配给他人的红利,光是胤祚一人就获利近四百万两,可谓是大发了一笔横财。三阿哥胤祉赚了二十万两银子,八阿哥胤禩一伙子也赚了八十万两出头,个个乐得合不拢嘴,有了这几个阿哥的带头效应,京师里头但凡有点儿门路的权贵都忙乎开了,各自通关系,找门路一方面是要搞到关封,另一方面是要找胤祚买船,整个京城都忙活开了,煞是热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