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老百姓都不会象陈光老婆态度那么强硬,要么吃点亏,或者少得点便宜,早点签字,事情也就过去了。
毕竟提早拆迁还有奖励,而且这个奖励幅度还是蛮大的,完全可以抵消一些损失。
不过,不管什么人怎么做工作,陈光老婆就是一个态度,不行。
北湖区开发区建设当然不可能由此而拖累整体开发进程,如果望春村地处开发区边缘地段的话,北湖区拆迁指挥部可以决定不拆迁陈光的家,可以让他家和几家态度强硬的农户继续保留着。
只是望春村地处北湖区开发区中心地带,如果这几户人家不进行拆迁的话,一是影响开发区的整体面貌,二是影响开发区的整体利用。
常务副市长苏恒今天出面做工作,但陈光老婆还是坚决不同意拆迁。
苏恒恼怒之下,召集北湖区的领导和拆违指挥部的负责人商量怎么办。
大家的意见出奇地一致,进行强拆!
说实话,要办成一件事或者平息某些不容拖延的社会矛盾,有时候,需要负责处理事情的领导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有时则需要打政策、法律的“擦边球”,甚至不得不“闯红灯”、“越红线”,“走钢丝”、“打险牌”,采取某些政策法规依据不够充分的措施甚至违规手段,才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或维持正常运转。
就以目前的北湖区开发区拆迁工作来讲,一方面开发区的拆迁、建设、招商、投资等工作,一环扣一环,数字、指标、考核如一座座大山向基层干部和分管领导压过来。另一方面,大部分领导干部知道不准非法拆迁、暴力拆迁,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既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又要温声细语地劝说拆迁户签订协议,令所有人满意。
北湖区领导和开发区拆迁指挥部陷入两难,因为根本无法兼顾到。
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权衡利弊后,内心的天平会向前者倾斜。
当然并不意味着这些领导干部是要完全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只为让上级满意。
在大多数城建和拆迁的活动中,如果可能的话,东华市基层领导干部还是愿意用正确、科学的方式与拆迁户商定补偿协议,但面临有些在他们看来冥顽不化的钉子户时,想到紧迫的任务时间和巨大的考核压力,基层干部和分管领导也不会拒绝使用一些“非常规手段”,如高价收买钉子户,默许采取断电、砸玻璃、强制推行拆迁等手段。
这些剑走偏锋的招法,有的合理合法,有的与法治精神相悖,有的游走于法律政策的边缘,有的带有实用主义色彩。
其结果也具有双重性:既能化解一些工作中的难题,获得一定的治理效果,也可能带来某些后遗症,如拆迁户被强拆后要上进行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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