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乡收到凌云集团支付的土地出让费后,已经开始实施双向二车道的修建与提升工程,在这个拓宽过程中,已经占用了一些良田、山地和湖面。
如果再进行拓宽和增加绿化带,事必要占用更多的良田、山地和湖面,而且在湖面上和挖山建造能通车的道路,所需的资金非常厉害。另外,还需要给农民发放占用农田、山地的补偿款,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样一来,不仅影响道路附近的生态建设,而且还会让高桥乡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
实际上,在“行云山居”度假村和温泉酒店都留有足够多的停车位,在另外几个风景不错的地方也设置了临时停车场,完全可以容纳足够多的车辆。
再说了,游客们都是分散在各个风景点游玩,并不会一直在大道上瞎转,因此基本上不会造成拥堵。
如果以后真的出现了厉害的拥堵,完全可以让私家车都停靠在大型的停车场上,然后由游览车进行接送。
游客们随时随地可以上下车,车票只要收取游览车的基本运营费就可以,因此票价并不会太高,这比投资拓宽大道要省钱很多。
再说这里是风景观赏区,游客们往往会关注道路二边的风景,如果绿化带建设的太好,反而会遮挡了对风景的观光,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不过,张峰要顾及杨区长的权威,不能当面进行反驳和反对。
在高桥乡领导层会议上,大家都知道拓宽道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企业和个人会愿意进行投资,只能依靠财政拨款。
高桥乡原先财政基础薄弱,现在虽然随着投资项目的落地和开工,财政收入有了明显好转,但还是负担不起进一步拓宽的费用。
如果要落实杨区长的指示,就要借钱或贷款承建,形成千年不还、万年不赖的债务。
张峰与王鹏程都觉得不能让高桥乡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让好不容易有所好转的财政状况比以前还不如。
而钱副乡长、组织委员则认为:“区长让我们这样干,我们没有选择。”
张峰自从走上仕途后,就确立了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
如果上级领导的指令或要求对公共利益影响不大,他就选择对上负责;如果影响很大,就要尽可能维护住公共利益,对下负责。
他的骨子里有着知识分子的傲气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在张峰的坚持下,会议最终确认了拓宽道路的几条原则与注意事项:
第一、对于涉及的农田和山地,不能强迫村民,要做好劝解与安抚工作,同时足额发放好征用款项。
第二、拿退耕还林的钱补贴给村民,虽然其生态保护功能被削弱,但上级领导有要求,只能这样变通。
第三、高桥乡绝对不进行建设资金的补贴。
为了不损害高桥乡整体经济利益,张峰决定顶住压力与杨区长去面对面私下沟通。
事实上,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在高桥乡不愿意补贴的情况下,道路的征地补偿款和建设资金绝对凑不够。
这其实是张峰在向杨区长传递一种态度。
简单来说,要想办成事和落实区长指示,需要区级层面的拨款。
这个决议虽然以集体的名义定下了,张峰则需要考虑通过什么方式向杨区长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