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餐,要先交钱,然后自己端着餐盘找座位。
食物不需要碗碟,而是用纸包裹着,连杯子都是一次性的。
店里有食物的味道,很香。
***
南珍找了个地方坐下,这里明亮宽敞,来吃饭的人很多,她拆开一小包番茄酱,沾着薯条吃。
这道菜店里也有。则冬想。
阿彬在后厨偷偷领着他吃过薯条,他不是很爱,所以现在拿起圆圆的汉堡,先闻味道,再小小咬一口,很谨慎。
南珍就想起阿彬曾对她抱怨:“南珍姐,我往男神的炒饭里堆了很多虾仁,他居然就不吃了!我做错了什么!”
南珍现在知道了,他只是天生谨慎。
似乎能接受这种味道,则冬又咬了一口,有酱汁挤出来,沾在他唇边,他优雅地用纸巾擦拭,仿佛这里是一个很昂贵的餐厅。
南珍学着他的样子,想要优雅,最后失败,吃得满嘴都是面包屑。
他吃饭时不说话,南珍只能忍着等他吃完了才问:“好吃吗?”
则冬很认真的思考一番:“还是比较喜欢工作餐。”
虽然这样,但他没有浪费一丁点的食物。
吃完了,将包装纸整齐叠成四方形,挨着餐盘直角放好。
南珍不禁要笑,如果让甜点师傅知道则冬比较喜欢工作餐,他会很高兴的。
南珍咬着冰块,咔嚓咔嚓的,问则冬:“你从哪里来?”
这时,则冬的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
南珍在包里掏手机,他却拿走了她随身带着的一杆笔,在纸巾上写下:一个很远的地方。
他用右手写字,却写的并不是很好看,这让南珍很意外,因为则冬一看就是那种书卷气很重,铁画银钩的类型。
很久后的后来,南珍才知道,其实他是个左撇子,用右手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字迹。
当然,他确实是那种拥有一手好字的人。
“家里还有人吗?”南珍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没有其他亲人了,为什么会来流浪。
他没有再写字,一直沉默着。
南珍知道,自己触到了他不能碰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地方,在心房深处,一碰就疼。
***
南珍不再多问,咬碎所有冰块,带着则冬离开。
当晚,则冬洗干净新衣服,晾在后院。
第二天,南珍在车里等他,见他还是穿着旧衣服出来,就问他:“不喜欢?”
则冬摇摇头。
他们还是去吃了早餐,去买了蔬菜海鲜,只是南珍一路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在她选鱼时,他看着她的背影,她弯腰挑蔬菜时,他看着她腰间露出的一小块白皙皮肤,她猛然回头,见他乖乖跟在后面,就又回过去选胡萝卜。
选完了,她不说,他也会过去拎走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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