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平侯翻动稿件。
开始时,他看的有些漫不经心。
要不是看在汤姆先生的面子,他才不会应这件事呢。
在他看过来,这不过是某个富家公子哥一时兴起,学着人写作当作家。
但......
作家哪儿是那么好当的?
整个港城写作的人不计其数,每天在杂志上刊登的新的作品多如牛毛,又有几个人成功?
金先生终究是少数啊......
丁平侯默默叹了口气。
忽然。
丁平侯眉头一挑。
这份稿子的写作风格出乎意料的舒服。
且很有趣。
他开始认真起来。
“张小凡.....”
“青云山.....”
“烧火棍......”
“故事开头还算有趣,很新奇,之前没见过.....”
渐渐的,丁平侯说不出来话了。
他被诛仙的故事吸引,一时间竟看的有些痴了。
许久之后,丁平侯深深的叹了口气,强迫自己从书册中收回目光。
这本书册厚厚一沓,自己才看了五分之一不到,今天想要全部看完,显然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丁平侯这么想着,抬头一看,顿时错愕发现,窗外的天色竟然黑了。
“这......天怎么变黑了?”
他记得清清楚楚。
自己是下午过来的。
在他的感觉中,自己只坐了一小会,然后看了会书。
可......
怎么一抬头,已经到晚上了?
丁平侯错愕片刻,接着发现汤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他和曹卫东。
而曹卫东此时正伏桉工作。
他奋笔疾书。
笔尖在纸上划过,发出一阵沙沙的声音。
丁平侯如梦初醒,端起桌上有些凉的茶水泯了一口,涩声问道。
“我.......我看了多久?”
曹卫东抬腕看了眼手表。
“不多,也就一个多小时吧,哦,对了,刚才汤姆先生说还有事情需要处理,他见你看的实在入神,就自己先走了。”
丁平侯:“.......”
他彻底被惊住了。
眼前这人真是第一次写作?
为什么文笔这么流畅,比一般的老作家的笔力都要强?
丁平侯惊愕的问道:“曹先生,您之前写过小说吗?”
曹卫东心说我写过屁的小说。
相反,倒是看过不少。
不过看的多了,也就会写了。
只不过想了想,曹卫东还是给出了一个带着善意的欺骗。
“写过很多年了,我在伦敦居住的时候就经常写作。”
丁平侯生出一种恍然的感觉。
难怪如此。
他抚摸着稿子,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曹先生,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您能把诛仙这本书放在我们杂志出版。”
“丁先生,我就是要放在你们杂志连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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